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渠道
为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C类份额代销机构同步开通转换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9-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部分渠道签署的代销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决定增加以下渠道为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基金代码:007446;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自2019年5月20日起,投资者陆续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 适用的代销渠道及定投起点

二、相关业务安排

1、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仅适用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

2、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公告。

3、如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其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2.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 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 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热线: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网址:www.zo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人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在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代码:007446),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原有A、E份额保持不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二、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注: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三、相关业务安排

1、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更新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内容,但本基金自公告之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

3、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对基金原有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