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7 证券简称:雅戈尔 公告编号:2019-027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二号 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如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兼常务常务副总经理胡纲高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刘新宇出席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吴幼光、副总经理邵洪峰、副总经理章凯栋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9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1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3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4议案名称:回购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5议案名称:本次回购的价格、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6议案名称:资金总额和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7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8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9议案名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投资战略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对我公司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拍土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拟终止参与宁波银行非公开发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v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4项、第8.01项、第8.02项、第8.03项、第8.04项、第8.05项、第8.06项、第8.07项、第8.08项、第8.09项、第10项、第14项、第1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肖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9-028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综合考虑公司二级市场的表现,结合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2.5亿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3,581,447,353股)的6.98%;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5.0亿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3,581,447,353股)的13.96%。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二号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 工作日的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申报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7月5日 08: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联系人:冯小姐、虞小姐
5、联系电话:0574-87425136
6、传真号码:0574-87425390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