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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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B 公告编号:2019-015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2019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5月20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1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金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60人,代表股份307,931,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1460%。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281,814,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96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4人,代表股份26,116,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1859%。

(1)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57人,代表股份297,886,799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556%。

(2)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0,044,511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04%。

8.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2: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4: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5: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6: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7:公司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预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晓新律师、刘郝龙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