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5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9-042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邱志向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亿元,嘉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其持股比例对该借款向公司提供担保。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向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临2019-044)。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具体权利义务依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的有关担保合同(或协议)确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为子公司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临2019-045)。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6月6日下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金龙汽车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4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9-04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发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向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临2019-04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为子公司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临2019-04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9-04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

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亿元,金龙旅行车公司的少数股东嘉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隆公司”)按照其持股比例对该借款向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金额: 1.5亿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3年;

3.资金占用费: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利率;

4.资金用途:用于金龙旅行车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5.担保方式:嘉隆公司按照其持股比例(40%)对该借款向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及利息)。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金龙旅行车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嘉隆公司持有金龙旅行车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五)的规定,嘉隆公司为金龙旅行车提供担保应认定为关联交易,并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三、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金龙汽车旅行车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办公楼)

4.法定代表人:吴文彬

5.成立时间:1992年8月14日

6.注册资本:64,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生产加工客车、轻型旅行车、轻型货车、改装车及其零件,并提供售后运输服务及其配套服务业务;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车用气瓶安装。

7.股权关系:公司持有金龙旅行车公司60%股权,嘉隆公司持有金龙旅行车4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890,199.64万元,净资产120,719.1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9,806.89万元,净利润3229.62万元。(已经审计)

2019年3月31日总资产为799,257.34万元,净资产119,822.48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69,241.34元,净利润为-848.59万元。(未经审计)

四、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嘉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法人团体

注册地点:香港新界葵涌大连排道42-46号贵盛工业大厦二期2楼G座11室

法定代表人:赖雪凤

注册资本:10000元港币

经营范围:承接、开展、执行各种金融、商业、贸易、投资和其他领域的业务

股东:赖雪凤出资6000元港币,丽龙(香港)有限公司出资4000元港币。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龙旅行车提供5亿元的借款,用于金龙旅行车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其发展。嘉隆公司持有金龙旅行车40%,按照持股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公司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持有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旅行车”)60%的股权。公司为金龙旅行车提供1.5亿元的借款,用于金龙旅行车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其发展。香港嘉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龙旅行车40%,按照持股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公司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9-04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金龙(龙海)投资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提供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为人民币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8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为满足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建设期短期贷款。贷款主要安排如下:

1.贷款金额:5亿元;

2.贷款利率:利率最终以审批为准;

3.贷款期限:1年;

4.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同意为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责任,具体权利义务依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的有关担保合同(或协议)确定。

(二)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龙海市港尾镇金龙大道9号

4.法定代表人:谢思瑜

5.成立时间:2015年12月31日

6.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客车、轻型旅行车、轻型货车、改装车及其零件,并提供售后运输服务及其配套服务业务;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车用气瓶安装;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其他住宿业;其他质检技术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

8.主要财务指标: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尚处于建设期

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75,894.22万元,净资产84,542.7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43.11万元。(已经审计)

2019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74,440.58万元,净资产84,574.66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99.63万元。(未经审计)

9.股东及股权比例:本公司持有51.76%股权;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48.24%股权(根据约定,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期限内,不参与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不超过1.2%)。

三、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委托贷款本金人民币捌亿元整,专款用于金龙汽车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是为满足其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1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公告编号:2019-046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6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6日

至2019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19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于2019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于2019年6月4日和6月5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到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2969815

传真:0592-2960686

邮箱:600686@xmklm.com.cn

联系人:季晓健、王海滨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9-047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披露的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汽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截至2019年5月17日,福汽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3,853,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51%,增持金额3,115万元,达到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下限5000万元的50%。本次增持后,福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5,842,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297%。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接到福汽集团通知,福汽集团于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5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了公司股份3,820,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9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福汽集团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福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1,988,6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9.9946%。本次增持后,福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5,842,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29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福汽集团拟自2018年11月29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后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31.99%。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详见2018年11月30日《金龙汽车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8-073)。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福汽集团于2018年12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了公司股份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4%。本次增持后,福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2,021,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00%。详见2019年1月3日《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临2019-002)。

2. 福汽集团于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5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了公司股份3,820,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97%。

综上所述,截至2019年5月17日,福汽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3,853,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51%,增持金额3,115万元,达到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下限5000万元的50%。本次增持后,福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5,842,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297%。

四、其他说明

1.福汽集团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福汽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披露《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材料。

4.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福汽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