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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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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956号)的核准,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自2008年9月8日到2008年9月26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7日生效。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总经理: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

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注册资本:1.5亿元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章希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的股份,外方股东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持有49%的股份。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宝钢计财部资金处主办、主管、副处长,宝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金融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工会工委主席,法兴华宝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加拿大TD Securities公司金融分析师,Acthop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5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营运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臻先生,董事,硕士。曾任麦肯锡(上海)咨询公司分析师,摩根斯坦利亚洲公司分析师,香港人人媒体总监。现任华平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神州租车控股公司董事、九月教育集团董事、中通快递董事。

周朗朗先生,董事,本科。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加拿大)分析师;花旗银行(香港)投资银行部分析师;现任美国华平集团中国金融行业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灿谷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胡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美国俄亥俄州舒士克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飞利浦电子中国集团法律顾问、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尉安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常务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 CEO 兼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现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陈志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区董事长,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2、 监事会成员

朱莉丽女士,监事,硕士。曾就职于美林投资银行部、德意志银行投资银行部;现任美国华平集团执行董事。

杨莹女士,监事,本科。曾在三九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贺桂先先生,监事,本科。曾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运副总监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王波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上海证券报记者;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金业务总监兼互金策划部总经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向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武汉长江金融审计事务所任副所长、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任职。2002年加入华宝基金公司参与公司的筹建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清算登记部总经理、营运副总监、营运总监,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欧江洪先生,副总经理,本科。曾任宝钢集团财务部主办,宝钢集团成本管理处主管,宝钢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管/高级秘书,宝钢集团办公厅秘书室主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宝钢金融系统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慧勇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所长助理/研究执行委员会副主任/首席分析师的职务。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月华先生,督察长,硕士。曾在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工作。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詹杰,硕士。曾在三星综合技术研究院、阿里巴巴云计算有限公司从事技术研究工作,在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2015年9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等职务。2018年8月起任华宝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金经理。

夏林锋,硕士。曾在上海高压电器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2010年7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14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起任华宝生态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任华宝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任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9月起任华宝绿色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冯刚先生,管理学硕士,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范红兵先生,硕士,2010年7月至2014年10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智慧先生,博士,2012年1月至2015年11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闫旭女士,投资总监、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华宝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自强先生,投资总监、华宝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胡戈游先生,助理投资总监、华宝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蔡目荣先生,国内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绿色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曾豪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清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归类。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范围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外,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位,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他资产分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基础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完善。

(2)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3)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督察长的任免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发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制度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负责调查、评价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缺失提出补充建议;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包括基金经理离任审查在内的各项内部审计事务等。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1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70只,QDII基金40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888-301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编:100140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010-66106114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邮编:100005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邮编:100818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陈洪源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曹榕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编:518040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邮编:350003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28号天安国际办公楼

邮编:100031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志刚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9)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邮编:300012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星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10)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

邮编:510080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公司网址:www.cgbchina.com.cn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邮编: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1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邮编:210001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公司网址:www.jsbchina.cn

(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邮编:518001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戴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14)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邮编:20000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胡子豪

传真:021-61162165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邮编:20000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胡子豪

联系电话:95528

传真:021-61162165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邮编:100010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iticbank.com

(1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9层

邮编:518026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4008-001-001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奥体中心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联系电话: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958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19)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邮编:518034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梁浩

联系电话:400-666-6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邮编:430015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2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电话:15910450297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2)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刘熠

联系电话:95353

传真:86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2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邮编:130118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400-600-0686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2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1-29层

邮编:200010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95503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2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95531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邮编:215021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传真:0512-62938527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和志鹏

联系电话:400-888-8993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95309

公司网址:www.dxzq.net.cn

(2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程博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2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晓皙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马梦洁

联系电话:9557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31)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邮编:100007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司琪

联系电话:400-818-8118

传真:010-841833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3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3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3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楠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3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联系电话:400-700-9665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3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联系电话:400-920-0022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licaike.com

(3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书香苑办公楼7楼

邮编:010010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联系电话:400-196-61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3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陈飙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3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邮编:230081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传真: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4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电话:400-820-9898

传真: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4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上海大厦18-19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传真:021-20655196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4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88号

邮编:210019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95597

传真:021-83387254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43)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4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4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邮编:150028

法定代表人:赵宏波

联系人:姜志伟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4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4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http://kenterui.jd.com

(4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4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5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客户服务电话:4000-77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5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邮编:100005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韩秀萍

联系电话:400-619-8888

传真:010-85127917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公司网址:www.mszq.com

(5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姜志军

联系人:程博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公司网址:www.e5618.com

(5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联系电话:400-820-002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5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95511

传真:0755-8243536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5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韩笑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5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5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楼

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飙

联系电话:95523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5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59)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10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杨苗苗

客户服务电话:4006-877-899

公司网址:www.tenyuanfund.com

(6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联系电话:400-1818-1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联系人:张丽琼

联系电话:4008-773-772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6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6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6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张晓辰

传真:010-63081344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6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公邮)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66)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67)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6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95551

传真:010-835748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邮编:518033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传真:0755-82943227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7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 中航资本大厦35层

邮编:100102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王紫雯

传真:010-5956263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7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联系人:吕卓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

(72)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联系电话:400-600-0030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030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7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秦雨晴

传真:021-203151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7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胡芷境

联系电话:9553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95532或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7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400-888-8108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7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7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100026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400-889-554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7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邮编:266000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79)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1楼

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许慧琳

传真:021-50372474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8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章希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张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勇

五、 基金名称

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七、 基金的投资

(一) 本基金投资目标、范围、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和风险收益特征

1、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争取基金净值中长期增长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股票指数期货等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3、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其中投资于大盘股市值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债券及现金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4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本基金的大盘股指沪深A股按照流通市值从大至小排名在前 1/3的股票。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大盘股基本面和长期发展前景,注重价值挖掘,精选个股。

1)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池主要包括大盘股。

在股票池中先用7个指标进行定量分析,这7个定量指标分别为:

成长指标:--预测未来两年EPS复合增长率

价值指标:--预测P/E --预测P/B

--预测P/CF --预测P/S

盈利指标:--过去三年平均ROE

--过去三年平均ROIC

筛选出排名靠前的股票形成初选股票池。

对初选股票池中的股票,进行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深入研究企业的基本面和长期发展前景,精选符合以下一条或数条定性判断标准的股票,形成备选股票池:

明显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

行业地位突出,强大的核心竞争力;

良好的管理能力和长远规划;

盈利能力强且注重股东回报和投资者关系;

公司治理完善、信息披露规范等。

2)行业调整策略

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经济的把握以及对行业运行周期的认识,调整股票资产在不同行业的投资比例。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大资产配置、分类资产配置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自上而下进行债券投资管理,以追求稳定收益和充分流动性的投资目标。

大资产配置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和利率趋势的判断对货币资产和债券类资产进行选择配置,同时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进行选择配置。

分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分析债券市场变化、投资人行为、品种间相对价值变化、债券供求关系变化和信用分析进行分类品种配置。可选择配置的品种范围有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短期融资券。

品种选择上,主要通过利率趋势分析、投资人偏好分析、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的预期、信用评估、市场收益率定价、流动性分析,筛选出流动性良好,成交活跃、符合目标久期、到期收益率有优势且信用风险较低的券种。

主要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

1)久期灵活管理:在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和利率趋势的判断基础上,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目标范围,在可接受范围内可以按照市场实际变化灵活管理久期长短,以获取市场超额收益。

2)曲线合理定价:按照市场各品种实际成交情况,得出合理收益率曲线,使用该曲线对备选品种进行合理定价,确定其公允价格,在此基础上筛选出价格低于其合理价值的品种。

3)曲线下滑策略:对收益率曲线形态进行分析,并预测其未来形态变化,选择收益率曲线段上斜率最高区间进行下滑操作,买入曲线上端品种,等待其剩余年期缩短而自然形成收益率下滑,从而得到超额下滑利润。

(4)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及基金的申购赎回状况,将部分资产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捕捉市场机会,提高基金资产的使用效率。央行票据的投资策略见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采用自上而下的两层次配置策略,在对宏观经济、行业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有成长性、前景看好的行业进行配置。最后落实到个股分析、转债具体条款分析、股性、债性分析上。利用转债的债性规避股市系统性风险和个股风险、追求投资组合的安全和稳定收益,并利用其股性在股市上涨中分享到行业和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

另外,本基金具备投资权证的条件。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和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估计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4、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整体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是第一个覆盖了沪深两市的交易所权威指数,具有市值覆盖率高、行业代表性强、流动性好等特点。

当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将及时公告。

5、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就基金重大战略和资产配置做出决策。

2、金融工程部负责跟踪数量分析模型

金融工程部实时跟踪数量分析模型,定期将股票排名结果提交给研究部和基金经理。

3、研究部负责投资研究和分析

宏观研究人员通过研究其他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报告,通过走访政府决策部门和研究部门,研究经济形势、经济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政策、产业政策等)、重大技术发明等,撰写宏观研究报告,就基金的股票、债券、现金比例提出建议。

行业研究人员根据金融工程部定期提交的股票排名,以排名靠前的股票为主要研究对象,考察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发展前景,预测上市公司未来2-3年的经营情况,选择重点上市公司进行调研,撰写行业和子行业研究报告及上市公司调研报告,对个股买卖提出具体建议。

4、基金经理小组负责投资执行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结合量化分析等工具对股市做出判断,提出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建议,同时结合数量分析模型的股票排序和研究员的报告,形成投资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具体实施投资计划。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总经理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后,基金经理向交易部下达具体的投资指令,交易员根据投资决定书执行指令。

5、绩效评估

主要包括四项核心功能:风格检验、风险评估、投资绩效的风险调整和业绩贡献,由绩效评估人员利用相关工具评估。

6、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副总经理、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负责内控制度的制定,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投资限制与禁止行为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本基金股票、权证、债券、现金的投资比例范围为:股票占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权证占0%-3%,资产支持证券占0%-20%,债券及现金占5%-40%(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必须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

(12)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6)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0)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2)、(12)、(17)、(19)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因基金规模短期内快速增长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可将调整时限从十个交易日延长到三个月。基金规模快速增长主要是指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10个交易日内增加10亿元以上的情形。基金发生上述需延长建仓期限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书面报告,说明上述情况出现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禁止行为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四)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五)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基金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八、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所载的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合计数可能不等于分项之和。

九、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0月7日至2019年3月31日)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资产组合,截至2009年4月7日,本基金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十、 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本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到(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将采用外扣法计算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费

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转换费

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也可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经相关销售机构同意,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1、“三、基金管理人”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2、“四、基金托管人”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五、相关服务机构”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更新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5、“十、基金的投资”更新了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6、“十一、基金的业绩”更新了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基金业绩数据。

7、“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作了信息披露。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