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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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毕天晓、崔树森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及变更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毕天晓、崔树森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9-055)。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参与对象名单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供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国英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0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9日下午15:00至6月10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2019年5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6月5日和6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9时至11时半;下午3时至5时。

(三)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栋九楼本公司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82;0754-88857382

2、传真:0754-88857179

3、联系人:蔡岳雄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称为“万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6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9年6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