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公告编号:2019-04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9号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邓建新、万义辉、肖壮、胡江华、万锋,独立董事邓波、余新培、吴伟军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顺保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邓勋元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洪城水业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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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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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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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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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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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海若、雷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 2019-04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下午16: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5月20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董事邓建新先生、万锋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没有出席本次会议,共同委托董事邵涛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万义辉先生、肖壮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没有出席本次会议,共同委托董事史晓华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余新培先生、胡晓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没有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万志瑾女士、史忠良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因此实际表决票数为11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邵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史晓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洪城水业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董事长邵涛
委员:独立董事史忠良;董事邓建新;董事万义辉;董事史晓华。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胡晓华
委员:独立董事史忠良;董事史晓华。
3、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余新培
委员:独立董事万志瑾;董事邵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万志瑾
委员:独立董事胡晓华;董事万锋。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洪城水业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魏桂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洪城水业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曹名帅、罗建中、李秋平、邓勋元、毛艳平、涂剑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洪城水业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王剑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洪城水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邓勋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洪城水业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陶云、程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洪城水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桂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
洪城水业董事长简历
邵 涛:男,1971 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水质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南营业处副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南营业处副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用水服务中心主任;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江西蓝天碧水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委员;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洪城水业副董事长简历
史晓华:男,1965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历任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处副处长、处长;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开发处副处长、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洪城水业总经理简历
魏桂生:男,1965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双港营业所副所长;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制水公司副经理兼双港营业所副所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青云水厂厂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洪城水业副总经理简历
曹名帅:男,1979年2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环境工程工程师。历任上海蓝天碧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罗建中: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长堎水厂助理工程师;新建县樵舍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南昌市自来水公司下正街水厂副厂长、厂长;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兼);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秋平:男,1971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监审科见习科员,南昌市路灯管理所路灯广告公司副经理,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局局长助理,南昌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处综合办主任,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
邓勋元:男,1975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财(法)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发展部部长(兼)。
毛艳平:男,1973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公司供销部副部长、部长,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牛行水厂厂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涂剑成:男,1980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水务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划管理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洪城水业财务总监简历
王剑玉:女,197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江苏武进人。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行政处会计;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服务公司委派会计;南昌市自来水安装有限公司委派会计;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洪城水业计划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任双港供水财务总监、董事。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洪城水业董事会秘书简历
邓勋元:男,1975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财(法)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部长(兼)。
洪城水业总经理助理简历
陶 云:男,1967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调度室副主任、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中心副主任、管网管理处处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设施管理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程 刚:男,1969年7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长堎水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南昌市自来水公司设计室助理工程师、基建处助理工程师、总工办工程师、设计所副所长,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所所长,江西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洪城水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桂 蕾:女,1980年5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融资部、董事会办公室科员,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9-042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下午16:30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选举邱小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洪城水业监事会主席简历
邱小平:女,1972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南昌公交总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兼计划生育办主任、团委书记兼党办副主任、一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工作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9-043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七次代表组长联席会,选举魏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2019年05月22日一2022年05月21日) 。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