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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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5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积仁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因工作原因,董事陈锡民、独立董事王巍、邓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因工作原因,监事马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楠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张晓鸥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关于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议案名称:关于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3议案名称:关于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4议案名称:关于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与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沈阳东软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间接全资子公司一Neusoft Technology Solutions GmbH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东软睿驰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和期限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8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对第9项《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下的各子项目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详见9.01项、9.02项、9.03项、9.04项议案审议情况。

3、第9项《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9.01项关于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阿尔派株式会社、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法人,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9.02项关于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阿尔派株式会社、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东芝数字解决方案株式会社、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法人,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9.03项关于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法人,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9.04项关于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阿尔派株式会社、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法人,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第10项《关于与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沈阳东软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法人,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冰、张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