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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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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7版)

2019-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③本年度西矿财务吸收存款较年初增加,根据法定存款准备金相关要求,追加法定存款准备金1.37亿元。

(2)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根据我们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未发现与上述公司回复不一致的情况。

11. 关于闲置固定资产。年报披露,公司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大、减值计提较低,其中涉及多家子公司面临清算、关停等情况。请说明公司对于闲置固定资产的减值计提政策,是否充分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存在固定资产高估的情形。

回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原值及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对于闲置固定资产评估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西豫金属闲置资产为鼓风炉项目相关资产,锡铁山分公司闲置资产为暂时闲置的原选厂相关资产,四川鑫源闲置资产为2018年停用待重新启用的铅锌精矿小选厂相关固定资产,会东大梁闲置资产为暂时闲置的老选厂相关资产,哈密博伦闲置资产为暂时闲置的生产设备,肃北博伦闲置资产为暂时闲置的钒冶炼车间资产,预计于2019年8月开始生产,双利矿业闲置资产为暂时闲置的房屋建筑和机器设备。公司基于对上述资产的后续生产计划及上述公司的生产流程及业务模式判断,上述公司的闲置资产将与该公司其他长期资产合并产生现金流产出单元,因此将上述公司的闲置资产纳入整体长期资产作为独立的资产组,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各个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中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5年以后的现金流量增长率为0%;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税前折现率采用的税前折现率是11.7%-13.3%,反映了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

经评估,上述纳入闲置资产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均大于账面价值,无需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因此,公司对闲置固定资产充分计提减值准备,不存在固定资产高估的情形。

会计师意见:

基于我们对西部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整体进行的审计的工作,公司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2. 关于银行存款被冻结。年报披露,因开具承兑汇票及开取银行信用证,公司有12.7亿元银行存款作为保证金被冻结,同时,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8.9亿元,与上述冻结金额存在差异。请公司补充披露:(1)开具承兑汇票及银行信用证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方、交易内容、金额等信息;(2)分析说明银行存款冻结金额与应付票据余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开具承兑汇票及银行信用证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方、交易内容、金额等信息

报告期内,基于部分采购及基建业务付款条款,为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通过开具应付票据模式对外付款,至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8.9亿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分析说明银行存款冻结金额与应付票据余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银行存款冻结金额与应付票据余额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

①因内部采购交易开具给本集团内子公司的票据人民币14.77亿元被收票方子公司向本公司另一子公司西矿财务进行贴现,在合并报表时该应付票据与西矿财务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内部抵消;

②因内部采购交易开具给本集团内子公司的票据人民币20.80亿元被收票方子公司向外部银行贴现,该部分对应的应付票据实际是在票据到期时由开票人支付给银行的款项,因此公司将其划分至短期借款。

银行存款冻结金额与应付票据余额的差异是由于上述的合并抵消及重分类产生,该差异是合理的。

会计师意见:

基于我们对西部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整体进行的审计的工作,公司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3. 关于应收票据。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对29.6亿元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予以终止确认。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应收票据的出票人、对应交易背景、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2)相关风险是否已全部转移,终止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1)上述应收票据的出票人、对应交易背景、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

①已背书转让部分:本年度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为14.81亿元,票据来源主要是销售货款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背书主要是支付货款及工程款。

②贴现部分:本年度贴现的承兑汇票为14.80亿元,票据来源主要为贸易货款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因当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较低,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加大了承兑汇票开立及结算、贴现业务规模,置换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对收到的承兑汇票办理了贴现业务。

截至目前,已背书转让或贴现票据,未发生任何追索等情形。

(2)相关风险是否已全部转移,终止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应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其若干供货商背书中国内地各银行承兑的应收票据,以清偿应付该等供货商的贸易应付款项,并对获中国内地银行承兑的若干应收票据进行贴现,根据《票据法》,倘该等中国内地银行不兑付票据,终止确认票据持有人对本公司拥有追索权,本公司已经综合考虑该票据对应的承兑银行的信用及评级,认为已转移有关终止确认票据的几乎所有风险及回报。因此,终止确认票据全部账面值。

会计师意见:

基于我们对西部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整体进行的审计的工作,公司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4. 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存在多项账龄1年和3年以上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清。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账龄超过1年和3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的供应商的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主要采购产品、采购日期、采购金额及长期未结清的原因;(2)是否对上述预付款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如否,请说明具体原因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1)上述账龄超过1年和3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的供应商的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主要采购产品、采购日期、采购金额及长期未结清的原因

于2018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是否对上述预付款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如否,请说明具体原因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①截至2018年12月31日,预付西藏恒凯物资有限公司款项约889万元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由于公司采取持续追偿措施后,双方于2018年9月20日签订和解协议,承诺继续提供铅精矿以完成交易。鉴于此,公司未对该预付款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②截至2018年12月31日,预付青海德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款项约734万元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由于青海德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房产用于偿还所欠款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房产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房产价值经过司法鉴定书判断,市场价值大于公司预付款项。鉴于此,公司未对该预付款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③截至2018年12月31日,预付池州市金诺矿业有限公司款项约340万元,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由于双方已于2018年达成协议,池州市金诺矿业有限公司将陆续偿还该部分预付款项,于2018年度已经偿还款项70万元,公司认为池州市金诺矿业有限公司已经能够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履约。鉴于此,公司未对该预付款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会计师意见:

基于我们对西部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整体进行的审计工作,公司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5. 关于其他流动资产。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13.3亿元,为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请公司补充披露: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理财产品的发行方、金额、利率、期限、底层资产等主要信息;(2)发行方是否为关联方,底层资产是否为关联方资产;(3)结合理财产品的性质,说明划分至其他流动资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公司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13.3亿元,为控股子公司西矿财务所购买的理财产品。

西矿财务作为独立法人金融机构,严格按照银监会批复的经营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在流动性富余情况下,在投资额度的限制内,根据资产配置的需要或业务发展的需求,在符合相关业务规定和监管机构窗口指导的前提下,同其他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获得相关收益。

西矿财务有价证券投资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安全有序进行,截至目前,所有投资产品均如期履约兑付。

(1)上述理财产品的发行方、金额、利率、期限、底层资产等主要信息;(2)发行方是否为关联方,底层资产是否为关联方资产;

截至2018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合计13.3亿元明细如下表:

(3)结合理财产品的性质,说明划分至其他流动资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理财产品的主要信息,该部分理财产品合同中已约定不可提前赎回,且公司主要目的在于取得理财产品利息收入,而非为了近期内出售或采用短期获利方式进行管理,因此该部分理财产品不满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的确认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于2018年12月31日,因上述理财产品均将于一年内到期,不再符合非流动资产的定义,公司将其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会计师意见:

基于我们对西部矿业2018年财务报表整体进行的审计工作,公司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