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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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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9-046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在临海双鸽和平国际酒店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陈保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选举李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杜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聘任陈保华先生为公司总裁,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聘任祝永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聘任郭斯嘉先生、陈其茂先生、祝永华先生、王杰先生、徐波先生、张红女士、李敏先生、王祎华女士、陈敦渊先生、杨永涛先生、张家艾先生、尚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聘任张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聘任金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选举曾苏先生、王玉民先生、辛金国先生、陈保华先生、单伟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其中,曾苏先生为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

选举辛金国先生、王玉民先生、曾苏先生、陈保华先生、李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辛金国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选举辛金国先生、王玉民先生、曾苏先生、陈保华先生、李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委员会委员。其中,辛金国先生为财务委员会主任。

选举王玉民先生、曾苏先生、辛金国先生、陈保华先生、杜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玉民先生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简历:

1、陈保华先生:57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1月开始创建临海市汛桥合成化工厂,并先后担任临海市华海合成化工厂厂长,浙江华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

2、郭斯嘉先生:56岁,2004年3月至2017年3月,曾任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台州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等职务。2018年1月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3、陈其茂先生:61岁。2007年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4、祝永华先生:54岁,经济师,2007年7月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5、王杰先生:54岁,大连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2010年4月至2012年1月任上海迪赛诺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6、徐波先生:46岁。2009年至2010年任天津药物研究院投资处处长;2010年至2013年5月任先声药业集团注册总监兼研究院副院长。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7、张红女士:52岁,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管理信息工程专业,大专。2007年7月-2012年12月,任职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政府事务负责人并兼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2013年3月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北京办事处主任。

8、李敏先生:57岁,2009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美国默克公司副总监,2015年8月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9、王祎华女士:51岁,2010年至2014年5月在中化江苏有限公司任职;2015年8月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10、陈敦渊先生:52岁,1988年至2013年就职于临海市环保局;2013年就职于临海头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担任党委委员、医化园区副主任职务;2017年10月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11、杨永涛先生:41岁,2010年至2017年就职于诺华制药公司,先后担任全球产品商务经理兼总监和全球采购部中国区总监职务,2018年3月至今就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12、张家艾先生:58岁,2005年至2012年就职于诺华制药公司,任全球技术研发部门技术项目负责人;2013年至2018年就职于方达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中国),担任总经理职务;2018年5月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13、尚飞女士:1969年6月出生,硕士,医药高级工程师,注册执业药师。曾就职于大连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杭州赛诺菲制药有限公司,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玛氏中国有限公司,中美史克制药有限公司,历任QC分析员, QC经理, 质量总监,研发负责人,供应链质量及商业运营负责人。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医药事业部质量与合规负责人。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副总裁。

14、张美女士:43岁,会计师。2008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15、金敏女士:39岁,本科学历。2003年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08年3月至今担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47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在临海双鸽和平国际酒店朝议厅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王虎根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会议决议:选举王虎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王虎根先生简历

王虎根先生:70岁。1977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药学院,同年任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实习研究员。1978年3月至2000年10月调入浙江省卫生厅,先后任主任科员、药政局副局长兼省GMP办公室主任。2000年9月任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兼浙江省医学科学院药物研发中心主任,2007年被聘为研究员。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9-048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于2016年5月2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50万股(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了每10 股转增3 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了每10 股转增2 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上述转增后质押的股份数变更为1,482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临2016-044号))。

2018年10月16日,陈保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股份质押为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对上述1,482万股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的融资安排(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公告》(临2018-097号))。

近日,公司收到陈保华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合计2,012万股已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占陈保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0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

截止2019年5月21日,陈保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32,452,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8%,目前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累计147,6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4.4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0%。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9-049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剂产品利伐沙班片获得

美国FDA暂时批准文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美国FDA”)的通知,公司向美国FDA申报的利伐沙班片的新药简略申请(ANDA,即美国仿制药申请)已获得暂时批准(暂时批准:指FDA已经完成仿制药的所有审评要求,但由于专利权或专卖权未到期而给予的一种批准形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1、药物名称:利伐沙班片

2、ANDA号:208549

3、剂型:片剂

4、规格:10mg、15mg、20mg

5、申请事项:ANDA(美国新药简略申请)

6、申请人:普霖斯通制药有限公司(Prinston Pharmaceutical, Inc.)

二、药物的其他相关情况

利伐沙班片主要用于治疗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因该药品尚处于专利保护期,目前市场上仅有原研产品上市销售。2018年该药品美国市场销售额约51.58亿美元(数据来源于IMS数据库);国内医院市场销售额约人民币15.27亿元(数据来源于咸达数据库)。

截至目前,公司在利伐沙班片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 1,470.05万元人民币。

本次利伐沙班片获得美国FDA暂时批准文号,标志着该产品通过了仿制药的所有审评要求。但该产品需要在专利权到期并得到FDA最终批准后才能获得在美国市场销售的资格。本次利伐沙班片获得美国FDA暂时批准文号标志着公司在仿制药产品领域的业务进一步推进,对公司拓展美国市场带来积极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