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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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9-047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未持有公司股票,为了保证利润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权益分派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承诺不进行回购。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9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45),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9.50元/股。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咨询联系人:陈俊、姚伟

咨询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电话:0551-62586500-704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