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5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 临2019-33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201A。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士杰委托董事胡国栋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71,407,1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13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84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31,407,1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29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31,407,1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29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31,407,1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297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相关议案的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75,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711%;反对10,23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5,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219%;反对10,231,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7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7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644%;反对10,236,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067%;反对10,236,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9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7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644%;反对10,236,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067%;反对10,236,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9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52,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398%;反对10,254,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6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52,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507%;反对10,254,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70,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644%;反对10,236,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0,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067%;反对10,236,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9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52,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398%;反对10,254,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6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52,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507%;反对10,254,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袁琳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统计表;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