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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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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9-024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健康产业布局,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发展康年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康年”)59.14%的股权。

一、标的基本情况

二、标的财务状况(合并数)

单位:万元

三、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发展康年股权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获得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再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该事项能否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获得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及公开挂牌转让成交均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公告仅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行为,后续实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近期,公司将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要求,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进行预挂牌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19-011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经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6,070,420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0.2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15,151,760.50元。2018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6,070,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30日。

除权除息日:2019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全部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

咨询联系人:徐树田、王洁

咨询电话:0755一26723146,0755一26726431;

传真:0755-26723146,0755一2672643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