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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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恒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9-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5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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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