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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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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协商一致,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浙商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证券申购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活动时间长期有效。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浙商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5日

关于增加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诺亚正行”)签署的《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主协议》及补充协议,诺

亚正行自2019年5月27日起,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产品的(认)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 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诺亚正行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诺亚正行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诺亚正行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以诺亚正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诺亚正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诺亚正行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诺亚正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诺亚正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客户服务热线:95345

公司网址: 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5日

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以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柜台”)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优惠时间

自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8月26日

二、费率优惠情况及说明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优惠后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渠道赎回的投资者。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5日

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19年05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平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个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上限或本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其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在前述开放期参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其他销售机构最新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在《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须同时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投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元,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浙商证券对最低定投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适用浙商证券的最新规定。

(2)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

柜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法定代表人:盛建龙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2036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www.stocke.com.cn

客服电话:95345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2036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https://fund.stocke.com.cn/etrading/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电话:(0571)87901963

传真:(0571)87901955

网址:www.stocke.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9

网址:www.dwjq.com.cn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客户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热线: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号楼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0)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客服电话:400-699-1888

网址:www.998fund.com

(11)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6号楼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6)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也可通过 APP 挖财宝查询相关产品

(1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400-088-8816/400-098-8511

公司网址:fund.jd.com

(1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9)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100号1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20)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学术交流中心16楼

法定代表人:李陆军

客服电话:4008391818

公司网址:www.hyzhfund.com

(2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0411-001

公司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2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2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wm.com

(2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调整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询本基金的《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以登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或拨打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45进行相关咨询。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