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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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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海宸医药

2015年度

海宸医药于2015年8月成立,2015年度未开展业务。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历年我们就捷尔医疗和海宸医药销售业务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采取分层选样的方式选取函证样本,对大额客户本期销售额及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

2)对未回函应收账款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抽查有关原始凭据,如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及回款单据等,以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3)对本期应收账款的回款实施细节测试程序。抽查有关银行回单,以验证收款的真实性;

4)根据增值税发票申报表估算全年收入,与实际收入金额进行比较;

5)对营业收入执行细节测试程序,抽取了发货单,审查出库日期、品名、数量等是否与发票、销售合同、记账凭证等一致,以验收收入的完整性,抽取了记账凭证,审查入账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与发票、发货单、销售合同等一致,以验证收入的真实性;

6)对主营业务收入执行了截止测试程序,通过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发货单据,将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同时,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选取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凭证,与发货单据核对,以确定销售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我们在2015-2017历年审计中未发生审计受限的情形。

3、2018 年年审时无法获取相关审计证据的原因,说明当前就前述事项发现主要问题;

(1)检查原始凭证过程中,由于2018年度公司业务员均已离职,公司仅能提供内部文件,无法获取外部支出性证据,无法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我们拟开展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情况,应收账款余额情况进行函证确认。由于债权违约、李仕林失联、警方介入侦查等特殊情况,主要客户对于与公司的交易发生额及应收账款的余额没有回函确认;

(3)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对重要客户的走访程序要求,尽管公司多方协调,但我们审计条件仍受到限制,未能得到执行;

由于上述两家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华业资本第二大股东李仕林失联及应收账款债权投资诈骗案件涉案事项尚处于警方侦查阶段的影响,尽管公司多方协调,但我们审计条件仍受到限制,不能对上述销售收入涉及的客户实施必要的函证、走访等审计程序,也无法实施其他的替代程序。综上所述,对该部分业务我们无法发表意见。

(3)捷尔医疗在被公司收购后能否形成有效控制、独立运营、独立核算,会计师是否实施充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发现异常迹象;

会计师回复:捷尔医疗在被华业资本收购后恒韵医药逐步将人员及业务转移至捷尔医疗。捷尔医疗拥有自己独立的业务人员及财务核算人员,能独立面向市场开展经营业务,我们对捷尔医疗实施了充分的审计程序,华业资本收购捷尔医疗后,有效控制了公司的经营业务,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异常情况。

(4)会计师自2014年以来是否就公司向李仕林违规担保事项实施充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曾发现违规担保迹象,补充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资金占用情形及其他违规担保事项;

1、历年我们对华业资本对外担保事项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年度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核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借款协议、担保协议的审批程序;

2)查看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抽查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了解并核查公司印章使用流程;

3)获取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我们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向李仕林提供违规担保的迹象。

2、补充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资金占用情形及其他违规担保事项;

(1)对资金占用已执行程序

1)获取往来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是否一致,判断其入账会计科目、会计分录是否合理;

2)根据银行对账单抽样与账面核对,检查其是否正确入账;

3)分析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否存在合理商业实质;

4)分析关联方往来期末余额账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资金占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大额资金往来余额如下:

经查询工商信息,上述三家公司与本公司无股权关系,由于捷尔医疗原实际控制人、华业资本第二大股东李仕林失联,成都康来兴药业有限公司书面声明已将上述款项转给李仕林控制的关联方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我们无法确认上述三家公司是否为关联方。

除上述情况外,我们未发现其他形式的资金占用情况。

(2)对违规担保已执行程序

1)向管理层了解对外担保情况,获取己收到的法院送达的对外担保的诉讼台账及相关文件,涉及诉讼本金171,300.00万元;

2)检查用章申请记录,该担保事项未在用章申请记录中记录,且未经华业资本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3)与公司顾问律师沟通并发函确认相关案件目前进展,担保诉讼案件除一审法院已作出判决的外,其他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

4)网上查询重庆捷尔公司已公示涉诉事项,并与诉讼台账核对是否一致。

由于涉及未经批准的担保事项,内部控制失控,无法获知涉及担保的事项有多少,涉及金额多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华业资本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潜在纠纷,以及前述担保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其他违规担保事项。

(5)分析说明上述事项是否涉及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师回复:上述事项不涉及会计差错更正。

(6)就上述事项,请逐年说明自公司开展债权投资业务以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严格按规定建立并切实执行了有效的内核机制、内核程序、审计质量把控及具体执行情况和相关结论,是否曾发现异常迹象并要求年审会计师充分确认,分析说明导致公司相关重大风险长期未能暴露和揭示的原因及具体责任人。

1、本所历年来对华业资本均实行四级复核程序,即现场项目负责经理复核-项目签字合伙人复核-总部或区域风险管理部审核经理复核-风险管理合伙人复核签发。

2、四级复核程序具体执行情况:

1)一级复核:项目负责经理除了草拟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其他函件、编制审计计划、撰写重大事项概要与审计小结外,通常本人应在风险程度较大、需要作主观判断的区域实施审计程序。上述项目负责经理实施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工作底稿,应当由项目签字合伙人进行复核。项目负责经理对审计项目组其他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工作底稿进行一级复核;

2)二级复核:应由项目签字合伙人实施。项目签字合伙人负有最终检查审计工作执行是否充分的责任。从总体上把握审计工作是否充分、财务报表的反映是否公允,并应当确信,对审计的所有重要区域得出的结论都有工作底稿作为依据;审计工作是按照审计准则和本事务所执业规程的要求实施的,财务报表也已达到公认的表达与披露的标准,且发表的审计意见是适当的;

3)三级复核:由总部或所属区域风险管理部审核经理完成;应将所有前手复核记录及其解决回复、审计计划、审计总结、业务报告初稿、母公司全部业务工作底稿以及合并报表各级关键子公司业务工作底稿纳入复核范围;

4)四级复核:业务报告在总部或所属区域风险管理部审核经理复核完成后,由风险管理合伙人实施四级复核程序并签发;业务报告应将所有前手复核记录及其解决回复、审计计划、审计总结、业务报告初稿、前期调查阶段和完成阶段审计底稿,以及其他复核实施人认为应当关注的工作底稿或事项纳入复核范围。

本所在历年的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中未发现重大异常迹象。

3、华业资本公司相关重大风险长期未能暴露和揭示的原因及具体责任人的分析

会计师回复:

(1)华业资本2014年开始参与金融投资,并没有金融投资的相关经验和专业能力,公司在未能充分调查了解金融产品底层资产的真实可靠性的情况下,错误相信交易对手重庆恒韵医药公司(李仕林控制的公司),直接或者间接购买了有关金融产品,导致投资金融产品被合同诈骗;

(2)李仕林作为华业资本第二大股东,对华业资本拥有重大影响,其实际控制着重庆恒韵医药公司;华业资本投资购买重庆恒韵医药公司的金融产品被合同诈骗,重庆警方正在全力侦查合同诈骗案件。目前,李仕林失联,时任董事刘荣华失联,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燕飞、董事孙涛被刑事拘留。

华业资本相关重大风险未能暴露和揭示的具体责任人的情况,需要等待警方的最终侦查结果确认。

五、关于新增私募基金投资

8.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映雪吴钩18 号私募基金2 亿元,且公允价值减少887.1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私募基金公司基本信息、基金规模、管理人、其他投资方,以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安排;(2)公司实际投资时间,核实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3)公司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以及杠杆水平,汇总披露公司、股东对该基金的投资总额和投资方式;(4)该基金的总规模、最终投向、收益率、期限,分析短期内出现大额减值的原因以及减值是否充分;(5)公司在该基金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是否需对该基金的投资亏损承担兜底担保等义务及其他安排;(6)核实公司、股东是否与该私募公司有其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延缓公司风险暴露的情形;(7)说明公司在经营出现重大风险、经营困难的背景下,新增大额私募投资业务的原因和主要考虑,并充分披露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公司回复:

映雪吴钩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产品备案编码SY9952,产品成立日期为2018年6月1日,产品总规模为212177196.53份,产品投资者为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锐民合”)、吕宁,私募基金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国锐民合于2018年7月6日出资2亿元申购映雪吴钩 18 号私募基金,上述投资总额未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未单独披露临时公告。

(3)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映雪吴钩18号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映雪吴钩18号私募基金为无分级产品.

(4)映雪吴钩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总规模为212,177,196.53份,其中国锐民合投资份额为201,612,903.2份。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证券类投资、FOF类投资等。映雪吴钩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固定收益率,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起至[届满10年]结束并清算完毕为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该投资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核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 0.948元,公司据此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87.10万元。同时我们注意到,2019年1-4月,该基金净额回升,不具备长期减值的基础,截至2019年4月30日,映雪吴钩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回升至1.025元。根据映雪提供给公司的《映雪吴钩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4季度报告》中显示,该基金投资方向为固定收益投资债券2645万元,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13.41万元,债券型基金2.86亿元(债券转售期内,持有公司债券6800万,报告期末无公司债券)。

(5)公司作为基金持有人享有协议中约定的相应权益,承担相应的价值波动风险,公司不需对该基金的投资亏损承担兜底担保等义务及其他安排。

(6)除公司子公司国锐民合认购该基金外,公司及股东未与该私募基金有其他资金往来;国锐民合出资认购日为2018年7月6日,公司尚未爆发应收账款风险,投资该基金不存在延缓公司风险暴露的情形。

(7)公司投资映雪吴钩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公司正常的金融投资业务,可进一步推动公司在金融领域的扩展,符合当时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股票投资风险、债券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用风险等。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