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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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9-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新全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新全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30,413,623.20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未为宁波新全特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宁波新全特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华融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各方同意以宁波新全特所拥有的2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站设备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金合计30,413,623.20元人民币;租赁合同租赁期限72个月;租赁期内,宁波新全特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同时,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为顺利完成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尤利卡”)与华融租赁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质押合同》,由尤利卡以其所持宁波新全特的100%股权为质押,为宁波新全特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尤利卡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同意尤利卡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新全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尤利卡持有其100%股权,成立日期:2018年5月10日,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曙光北路1858号11-11,法定代表人:王明来,经营范围: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设计、安装、维护;风能、太阳能及相关设备产品的开发、销售;充电桩销售、维护;太阳能发电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说明:宁波新全特注册资本于2019年5月到位;目前宁波新全特处于业务起步阶段,同时2019年第一季度因阴雨天气较多对光伏发电有一定影响。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2018年数据经审计,2019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尤利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1、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2、质物:宁波新全特100%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3、担保范围: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若租赁合同无效,担保范围为因租赁合同无效而导致的宁波新全特应向华融租赁承担的全部债务。

4、租赁合同金额:合计30,413,623.20元人民币。

5、质权的消灭:质权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消灭:(1)宁波新全特已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所有债务;(2)华融租赁已按约定实现质权。

(二)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项下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华融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如租赁合同无效,担保范围为因租赁合同无效而导致的宁波新全特应向华融租赁承担的全部债务。

3、租赁合同金额:合计30,413,623.20元人民币。

4、担保期限:至租赁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系在担保风险可控范围内,综合考虑尤利卡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筹融资活动的实际需要。

尤利卡相关子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其所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运后的收入为该业务的还款来源,并遵循融资额度与电站预计收入相匹配的原则具体实施,尤利卡以其所持相关子公司100%的股权为前述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的风险可控。此项担保有利于缓解公司光伏新能源产业的资金需求,保证其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94,609.09万元(含合并范围内互相担保,目前暂未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额为347,573.47万元,上述数额(未经审计)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53%和32.4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 报备文件

(一)融资租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