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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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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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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存货周转及跌价准备计提。公司2018 年末存货规模达到11.09亿元。(1)公司往年存货规模维持在5 亿元左右,但自2017 年起存货金额快速上升。请公司结合行业需求情况及库存管理政策,补充说明存货数量大幅变动的原因。(2)公司存货中,在产品金额增加1.87 亿元,库存商品金额增加9880 万元。请公司结合产品生产周期及存货周转率,补充说明存货增加主要集中在上述两项子科目中的原因。(3)公司存货金额同比增长40.95%,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要低于上年。请公司结合市场行情、产品单价、保有订单情况,补充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未对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1)公司往年存货规模维持在5亿元左右,但自2017 年起存货金额快速上升。请公司结合行业需求情况及库存管理政策,补充说明存货数量大幅变动的原因。

回复:

公司存货主要由母公司与上海明匠构成,母公司与上海明匠存货账面余额各自情况如下:

母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情况表

上海明匠存货账面余额情况表

经上表对比可以看出,近年来存货主要变动主要是母公司库存商品和子公司在产品金额增加。

母公司近年库存商品项目增加,主要是由于2017年来超硬材料新增产能增加,产量增长较快,虽然产品销售数量近年来也不断增多,但受下游光伏行业市场变化影响,产品销量虽然增加但仍未达预期销量,导致母公司期末库存商品金额增大。

上海明匠在产品项目增加,主要原因是随着明匠业务规模与数量不断扩大,且项目实施周期明显拉长,导致近年来期末尚未完工项目增多,其在建项目已发生的成本均在存货在产品项目反映,因此在产品金额不断增长。

会计师意见:

通过对存货实施监盘以及抽盘,以及对智能制造项目进行现场勘察,通过分析比较公司的产销存情况,会计师认为企业对存货数量大幅变动的原因说明属实。

(2)公司存货中,在产品金额增加1.87 亿元,库存商品金额增加9880 万元。请公司结合产品生产周期及存货周转率,补充说明存货增加主要集中在上述两项子科目中的原因。

回复:

公司存货周转率表如下表:

公司2018年存货周转率较2017年降低,主要原因是存货期末余额较同期增加,其中母公司主要为产成品增加,子公司上海明匠主要为在产品增加。

母公司2018年各产品生产周期未发生变化,期末产成品较同期增加的原因主要原因为超硬材料产品。由于2017年来超硬材料新增产能增加,产量增长较快,虽然产品销售数量近年来也不断增多,但受光伏行业发生变化影响,产品销售增量不达预期,导致母公司期末超硬材料产品库存产成品较同期增加较多。

子公司上海明匠的主要业务为智能产线方案设计安装,未完工的项目成本通过在产品核算,受所承接的业务合同规模和技术难度不同,项目投入进度即生产周期也各不相同,使得存货周转率变化幅度较大且没有明显的规律可循。2018年上海明匠未完工项目29个,合同总金额40468万元,未完工项目合同数量较多是在产品增长的主要原因。

会计师意见:

通过对存货实施监盘以及抽盘,以及对智能制造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并取得正在执行的项目合同,通过分析比较公司的产销存情况,会计师认为企业对存货增加主要集中在库存商品和在产品两项子科目中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

(3)公司存货金额同比增长40.95%,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要低于上年。请公司结合市场行情、产品单价、保有订单情况,补充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未对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及减值测试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本年期末公司根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方法,对期末存货进行跌价测试,本年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见下表:

本期转回与转销存货跌价金额23,438,975.19,计提跌价金额17,978,569.38,本期分产品存货跌价测算汇总表如下:

存货跌价测算表说明:

1、分产品测算表中,价格为2018年12月31日的不含税售价;

2、经测算,2018年12月31日应计提跌价准备23,083,842.44元,实际账面计提5,220,013.75元,因此需补提跌价准备17,863,828.69元。

对于母公司期末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公司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期末其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成本,故未对此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上海明匠的在产品是在建项目已发生的成本在存货在产品项目反映,在建项目根据已发生和预计的成本与签订合同价款对比,未出现负毛利合同项目,因此对该部分在产品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认为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充分并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意见:

通过执行如下审计程序:

① 了解并测试有关存货跌价准备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以确认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② 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方法是否合理,前后各期是否一致,计算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④ 独立重新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并主要关注了以下方面:

获取2018年年末各产品经审批后的销售价格表,判断预计产成品售价的合理性;

获取全年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明细表,并与往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验证单位产品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的合理性;

获取并复核重要产品的单位成本计算表,检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是否正确,并进行对比分析,测算出各主要原材料加工至产成品所需发生的历史成本,以此做为估计原材料加工至产成品将要发生的成本的依据。

④ 对存货实施盘点,实地勘察存货质量、数量等情况。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会计师认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未对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合理。

11、中介费用。公司管理费用中,中介费用从上年的542万元上升至本年度的3204万元。请公司以列表形式补充说明中介费用的具体构成及其变动与营业收入不成比例的原因。

回复:

年报披露公司管理费用中的中介费用3204万元,是填报错误,应根据审计报告予以更正。2018年度审计报告附注管理费用明细分类如下表,其中中介费用13,556,127.53元。

两个年度中介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比增加额较大的有三项,分别是基金管理费、业务技术管理咨询、审计评估财务顾问费。其中基金管理是子公司上海明匠合并产业基金,各产业基金支付的基金管理费用;业务技术管理咨询费增加额主要是子公司上海明匠因承接不同行业企业项目,为便于项目前期设计、了解行业特点和企业需求,而向专业机构支付业务咨询费用;审计评估财务顾问费主要发生在母公司,增加额主要是母公司支付的2017年审费用和对子公司2017年报的重新审计费用和评估机构的评估费用,以及母公司向公司债评级机构支付评级及鉴证费用。中介费用与营业收入相关,但其直接相关性较差。

会计师意见:

通过取得形成各项中介费用的相关合同与协议,经核对,年报披露公司管理费用中的中介费用3,204万元,为填报错误,中介费用正确金额应为1,355.61万元。

三、公司管理层面

12、无形资产。公司作为技术型企业,在无形资产中,专利权期末账面价值为4030万元,非专利技术期末账面价值为951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的主要构成情况,技术难度与技术优势。并补充说明,无形资产中“其他”科目的主要构成情况。

回复:

附表1.专利权(子公司上海明匠持有)

上海明匠拥有的专利权为自主技术,主要为三大类:一、智能制造单元电气化设备技术。主要以明匠多年自主自动化经验为基础,服务于十余个行业积累在自动化总装、在线装配检测单元、智能物流设备等一系列模块化技术产品。二、工业物联网网关技术。主要以交互系统为主,研发了专用于工业数据采集应用的牛顿工业物联网操作系统。基于该操作系统研发有多业务智能网关、效能分析系统、4G远程管理数采诊断模块、协转服务器等嵌入式数据采集产品,其中最典型的产品是多业务智能网关。三、工业软件类技术。主要以智能仓储系统WMS、生产执行系统MES、智能物流调度系统TCS为主,衔接生产工艺流程,以数据为实时依据,为制造现场提供决策支持。

当前三类技术中,承上启下最为重要的技术为网关技术,多业务智能网关集成有RS232、RS485、RS422、CAN、以太网、IO点和模拟量等多种多路资源,通过这些资源实现对工业现场设备各种总线的接入和数据采集,该智能网关将采集到的信号进行协议转换、数据转换和地址空间的映射,统一转换成OPC-UA协议,通过以太网进行传输,实现多业务数据采集和传输。通过牛顿智能网关可以实现生产线单个设备或者一组设备的智能化连接,使车间的生产单元成为智能生产单元,具备将生产工艺参数、设备运行状态、能源信息、环境信息以信息树的形式将数据传递给生产线上的其他单元的强大功能。基于该技术,使得生产过程中的数据有了标准结构化的基础,为智能制造的未来数据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开启了智能制造技术无穷的想象空间。该项技术当前参与的主要有《CPS信息物理系统白皮书》及《工业物联网网关通用规范标准》。

附表2.非专利技术(母公司持有)

母公司持有的非专利技术主要用于自身产品生产,大直径聚晶金刚石复合片生产技术由本公司独自开发完成,线锯相关技术由日本引进。技术核心优势主要包括:(1)金刚石微粉理化洁净技术。通过高温强氧化处理和高温真空气体脫附处理,实现金刚石微粉颗粒表面高洁净度,为形成高度D-D结合奠定基础。(2)金刚石颗粒长大抑制技术。金刚石微粉10微米粒度以细的产品在高温高压合成过程中很容易形成颗粒长大,造成产品EDM加工性能下降甚至无法进行。通过原料配方中添加微量元素,彻底抑制金刚石颗粒长大,实现了优异的加工性能。(3)高精度高纯混料技术。与传统混料技术相比,具有混料均匀程度高、不引入任何杂质元素污染等优势。(4)高温高压合成技术。采用数字模拟辅助设计等技术实现高温高压合成腔体均匀温度分布,提高了产品加工性能和应用性能均匀性。

附表3.无形资产中“其他”科目的构成情况

会计师意见:

通过取得相关专利权证书、非专利技术的资料以及无形资产中“其他”项目的相关合同协议、收购上海明匠时合并对价分摊报告,会计师认为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无形资产中“其他”科目的主要构成情况列示无误。

13、罚款与滞纳金。公司2018年度的营业外支出中,罚款与滞纳金科目的金额从4.2 万元上升至365 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罚款支出大额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自查在制度上是否存在缺陷,提出完善的整改措施。

回复:

公司2018 年度的营业外支出中,罚款与滞纳金365 万元,其中滞纳金175.34万元,违约金189.74万元,母公司缴纳的滞纳金主要由于母公司所在地城镇土地规划调整,土地使用税率发生变化导致漏缴。子公司上海明匠滞纳金主要由于社保费和税金缴纳延迟产生,子公司项目违约金主要是支付客户广东某客户合同违约金17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滞纳金和违约金的发生,反应公司执行相关法规和业务运行中有不足之处,后续公司将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的收集、学习和掌握运用,完善项目承接、实施的风控措施,积极主动履约开展经营业务,避免疏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会计师意见:

取得有关产生违约金以及滞纳金的合同和行政单据,会计师认为公司在相关制度的设计或执行上存在缺陷,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14、子公司管理。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明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明匠2018年度营业收入2.33亿元,净利润为-1.65亿元。目前上海明匠的净资产为-106万元。(1)上海明匠2018年的营业成本为1.84亿元,但公司的营业利润为-1.72亿元,因三费等原因导致公司亏损明显。请公司补充上海明匠2018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补充披露导致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2)上海明匠曾发生失去控制的事件。请公司及上海明匠主要管理人发表意见,说明目前上海明匠的经营运转情况以及上市公司能否对上海明匠形成有效控制。(3)请公司补充披露上海明匠保有的大额订单及完成情况,收入确认与结算的方式及依据。(4)因未实现承诺业绩,业绩承诺人应当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但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人陈俊、姜圆圆、沈善俊、杨琴华均未履行补偿义务。请公司向补偿义务人核实后续履行安排并予以披露。(5)请公司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处置上海明匠的计划。

(1)上海明匠2018年的营业成本为1.84亿元,但公司的营业利润为-1.72亿元,因三费等原因导致公司亏损明显。请公司补充上海明匠2018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补充披露导致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

回复:

上海明匠2018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如下:

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

注:1、存货中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以实际购入价值确认,在产品按各项目消耗的原材料、人工、动力和其他可明确对应至项目的成本费用金额确认,库存商品按照已完工结转的在产品。2、2018年子公司营运资金紧张,对供应商赊欠增加导致应付账款总额上升较大。

2018年利润表

注:工业智能化销售收入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对所售商品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进行判断,据此确认销售收入。合同未约定验收的销售,以客户签收的时点确认收入;合同约定需验收的销售,以收到客户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后确认收入。

2018年现金流量表

上海明匠出现大幅亏损主要原因请参看问题1、问题5(1)(2)回复。

会计师意见:

经核对,补充披露的上海明匠2018 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数据无误。

(2)上海明匠曾发生失去控制的事件。请公司及上海明匠主要管理人发表意见,说明目前上海明匠的经营运转情况以及上市公司能否对上海明匠形成有效控制。

回复:

上海明匠主要管理人陈俊、徐永杰就该问询回复如下:

“一、2018年上海明匠因各种原因出现持续亏损,作为上海明匠的管理层深表遗憾,公司管理层已经制定了各项管理措施并推进,努力扭转持续亏损的局面。目前上海明匠经营运转情况正常。

企业经营中难免遇到困难,公司管理层坚信在智能制造行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上海明匠通过自身努力和各方支持一定能够克服困难,扭亏为盈。

二、上海明匠管理层认为上市公司目前已经能够对上海明匠实施有效控制:

1、2018年6月上市公司在上海明匠设立董事会,由陈俊、徐永杰、胡志斌三人组成;陈俊担任董事长、徐永杰担任董事兼总经理、胡志斌为外部董事。上海明匠董事会成立至今运作正常,能够贯彻上市公司的管理决策。

2、上市公司派驻和任命了风控与内控副总经理,负责印章管理、审核合同签订、监督合同后期执行以及日常运营事务的风控工作。

3、上市公司派驻了财务总监与其他财务和出纳人员,参与资金收支业务的审批和执行。”

会计师意见:

通过取得相关董事会认命的文件,并询问管理层有关上海明匠的经营情况,会计师认为目前上海明匠的管理运转正常,上市公司能对上海明匠形成有效控制。

(3)请公司补充披露上海明匠保有的大额订单及完成情况,收入确认与结算的方式及依据。

回复:

上海明匠保有的大额订单及完成情况如下表,根据项目进度,处于调试验收阶段的有4项,合同金额6906万元;处于现场施工阶段的有10项,合同金额32274万元;处于设计施工阶段的有2项,合同金额3089万元。上海明匠以项目调试完成,客户最终完工验收后确认收入实现。资金结算一般按合同约定进度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会计师意见:

通过取得上海明匠当年已实施、正在实施的项目合同、验收单等资料,检查相关合同中有关结算条款,并进行对比分析,会计师认为上述列示信息属实。

(4)因未实现承诺业绩,业绩承诺人应当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但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人陈俊、姜圆圆、沈善俊、杨琴华均未履行补偿义务。请公司向补偿义务人核实后续履行安排并予以披露。

回复:

公司2018年9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2017年未完成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方案的议案》,2018年9月11日,公司成立了关于2017年业绩补偿清收事宜专项工作小组对2017年业绩补偿事项进行监督督促工作。

2019年1月30日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补偿义务;其后也多次沟通,督促陈俊、姜圆圆、沈善俊和杨琴华履行各自的补偿义务。

公司于2019年3月份对其他补偿义务人发出补偿督促函进行督促履行。陈俊、姜圆圆、沈善俊、杨琴华均表达了积极补偿的意愿,但由于陈俊、姜圆圆、沈善俊股份处于被质押冻结状态,暂时无法履行补偿义务。公司不排除后续通过法律手段来督促补偿义务人履行补偿义务,并将持续加大对补偿义务人的督促催收力度。

会计师意见:

经询问管理层有关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会计师认为上述陈述信息符合实际情况。

(5)请公司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处置上海明匠的计划。

回复:

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引入投资方暨增资的议案》,广州源石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源石创投”)以增资的方式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1562.54万元计入上海明匠注册资本,其余8437.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源石创投持有上海明匠23.81%的股权。

公司将通过逐步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其他投资者以优化股权结构,借助更多的社会资源,来支持智能制造的发展。

会计师意见:

通过询问管理层,公司将通过逐步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其他投资者以优化股权结构,借助更多的社会资源,来支持智能制造的发展。

15、内部控制否定意见。公司因全资子公司上海明匠采用以客户签收的时点确认收入,在收入确认的管理上财务部门缺少对业务信息进行必要的审验和监督的流程,工程施工进度管控和重大合同履行监督不到位,影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存货确认的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失效,因此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请公司全面自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情况,并就年审会计师发现的上海明匠内部控制问题及其他公司所存在其他内部控制问题作出详细披露,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

回复:

2018年度,公司内控部门根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风险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评估,经过检查认定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体系存在与财报相关的重大缺陷两项,非财报相关的重要缺陷一项。由于与财报相关的内部控制属于过程控制,虽然通过年审会计师的审计检查和审计调整,将年度财务报告错报总体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之下,但导致内部控制体系缺陷的因素并未完全消除,因此公司在与财报相关的内部控制被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经过全面自查后认为,母公司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河南黄河旋风国际有限公司、河南联合旋风金刚石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在各重大方面未发现控制缺陷,子公司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存在与财报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风险事项主要集中在与人力资源、信息与沟通、财务报告相关的控制活动中。

拟整改措施:

1、针对子公司上海明匠目前二三级机构数量较大,业务与财务人员不足情况,公司将通过加强人员招聘和培训工作,尽快解决财务人员不足问题,预计整改完成期限3个月;

2、梳理子公司上海明匠二三级机构,通过采取业务优化和整合措施,逐步缩减二三级机构。由于合并或缩减二三级子公司涉及事项较多且手续繁琐,预计整改完成期限为长期;

3、公司将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其他投资者,改善明匠治理结构,借助外部资源和经验改善上海明匠经营状况,预计整改完成期限一年。

会计师意见:

通过询问管理层有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情况,公司已全面自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情况,针对年审会计师发现的上海明匠内部控制问题及其他公司所存在其他内部控制问题,公司已作出详细披露,并制定了详细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期限。

16、涉及诉讼情况。根据公司披露,公司目前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有20起,涉案金额总计1.59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对上述诉讼计提或有负债的情况,以及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

回复:

公司年报中披露的未决诉讼情况见下表A,截至审计报告日多起诉讼事件尚在审理或未开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应当在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作为预计负债进行确认和计量: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经公司判断上述诉讼事项,由于在报告报出日不能合理确定诉讼事件的判决结果,因此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未对上述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根据后续掌握进展统计截至5月20日已披露的未决诉讼最新案件进展情况见下表B。其中涉案金额重大的案件进展详细情况如下:

1)与陆建林股权转让纠纷一审已经判决,一审裁定由陈俊向陆建林支付102,521,250元,沈善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陆建林其余诉讼请求,目前已上诉,待二审开庭。该诉讼年报披露涉案金额为9,983.50万元,根据一审判决,判断该诉讼事项中公司不会承担任何清偿责任,未来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2)与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纠纷于2019年1月14日做出一审民事判决:解除其签订的采购合同,上海明匠向中车支付186.3万元并承担受理费26,240元,上海明匠不服该判决并提出上诉。由于当时不能合理预估二审判决情况,2018年未计提预计负债。后经双方协商,上海明匠于2018年5月8日撤诉,但该撤诉行为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确定为2019年度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影响公司2019年度利润1,889,240.00元。

3)与江西众心堂制药有限公司建设合同纠纷一案尚未开庭,其诉求支付违约造成的损失2,109.36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及确定损失产生的必要费用,该纠纷仍在调解阶段,目前不能合理预估诉讼事件的判决情况,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

4)与四川中科智慧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上诉待二审开庭,目前不能合理预估诉讼事件的判决情况,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

综上,以上四项涉案金额重大的案件标的额合计1.43亿,占涉案金额总计1.59亿的90%。上述四个案件中,已基本确定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的涉案金额为9,983.50万元,确定影响利润金额为188.92万。剩余16项诉讼事项,部分已经与原告达成和解并撤诉,对于目前无法合理确定诉讼事件的判决结果的事项,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最新进展情况,并据其进展合理确定诉讼事项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

A.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决诉讼情况表:

B.截至5月20日诉讼事项进展情况表:

会计师意见:

取得上述诉讼事项全部案底资料,询问管理层每一件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会计师认为上述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实际情况。

17、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根据公司年报披露,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陈俊、姜圆圆、沈善俊存在多笔资金拆借的情况。请公司对公司资金拆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并对遗漏及错误内容予以补充和更正,并补充披露各笔拆入资金的具体用途、利息及利率、延期还款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后续的还款安排。

回复:

公司2018年报披露,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陈俊、姜圆圆、沈善俊存在多笔资金拆借的情况。接到问询函后,我们对资金拆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上海明匠原股东拆入资金及后续使用方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年报披露完整无遗漏。这些资金均是上海明匠原股东借给上海明匠使用,未约定具体还款期限和计算资金利息事项。这些资金拆入后,主要用于上海明匠的日常经营支付,包括采购支出、偿还借款、员工薪酬和费用支出等。从2015年7月到2018年12月,时间跨度较长,期间也有部分偿还。从目前上海明匠的经营情况看,近期缺乏大额偿还能力,其偿还将会延续到以后较长时间。

附表1.拆入资金使用情况汇总

附表2.拆入资金使用情况

(注:拆入资金使用情况的“金额”中包含有非拆入资金一并支付部分情况。)

会计师意见:

取得其他应付款明细账,以及收款付款记录,并进行相应的核对,并询问管理层未来的还款计划,会计师认为上述披露信息属实。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