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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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9-39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9-40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划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本次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9-41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一)》。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惠州方联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9-42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二)》。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3814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2019-43号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9-40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9年度向符合条件的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的12个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7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目的: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

2、财务资助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均不超出此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4、被资助的对象:被资助的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不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门应在全面分析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三、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

1、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3、授权财务资助总额度为公司2018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的12个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持房地产业务平稳发展基础上,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有利于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划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发挥各方优势、降低项目开发风险,加快项目的推进速度,以取得更好的运营收益。

七、相关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核定2019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划,有利于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计划。

九、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为人民币2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42%;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9-41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方联”)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并以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艺新装饰有限公司和宝丽房产(惠州)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惠州惠城区南麓院项目土地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惠州艺新及宝丽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资金用途为项目开发建设。同时公司为惠州方联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具体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1日、2019年5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的《关于核定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详见2019-23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本次为惠州方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方联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10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8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8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2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797766563W

3、成立日期: 2007年1月26日

4、注册地点: 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7号华贸大厦1单元30层02号

5、法定代表人: 康卫兵

6、注册资本: 100万元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8、股权架构如下:

9、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为惠州方联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惠州方联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6《关于核定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797,000.00 万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116,561.7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 53.5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7,85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5%;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9-42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方联”)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以惠州方联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资金用途为“中洲天御花园二期2标段(地下室+17、19栋)”项目建设。同时公司为惠州方联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具体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1日、2019年5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的《关于核定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详见2019-23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在满足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被担保对象使用。公司在2019年度为惠州宏晟置业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截至目前尚未使用,本次从2019 年度担保额度计划中分配给惠州宏晟置业有限公司的2亿元担保额度中调剂1.5亿元担保额度给惠州方联。此次调剂满足《关于核定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公告》条件。本次为惠州方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方联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10亿元,外加调剂1.5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11.5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3.5亿元),无剩余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797766563W

3、成立日期: 2007年1月26日

4、注册地点: 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7号华贸大厦1单元30层02号

5、法定代表人: 康卫兵

6、注册资本: 100万元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8、股权架构如下:

9、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为惠州方联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惠州方联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6《关于核定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797,000.00 万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116,561.7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3.5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7,85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5%;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9-43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6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下午 15:00 至 2019年6月14日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381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说明:

1、上述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9年6月13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3:30-17:30。

会务联系人:黄光立 电子邮箱:huangguangli@zztzkg.com

联系电话:0755-88393609 传 真:0755-8839360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列所示。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2。

2、投票简称:中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及公章):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