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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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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41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总裁马庆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21%;董事、副总裁秦怀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93%;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飙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59%;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931%;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74%;监事会主席常万昌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1,24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66%;以上六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21,24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744%;其中马庆先生、秦怀先生、李飙先生、王维舟先生、李毓良先生五人持股来源均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一个解锁期已于2018年11月9日解锁并上市流通,解锁比例为40%;常万昌先生持股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需归还股权激励股票借款本息和缴纳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税金,马庆先生、秦怀先生、李飙先生、王维舟先生、李毓良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票,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因个人资金需求,常万昌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票,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马庆先生、秦怀先生、李飙先生、王维舟先生、李毓良先生、常万昌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马庆先生、秦怀先生、李飙先生、王维舟先生、李毓良先生及监事会主席常万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