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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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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的公告

2019-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公告编号:2019-025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5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启胤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启胤”,原慈溪市启胤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合盛集团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1,2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已于2019年05月29日提前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购回并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杭州启胤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1,075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已于2019年05月29日提前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购回并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合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0,462,195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限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28%,此次股份解质押后合盛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7,444.23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19.07%,占公司总股本的11.11%;杭州启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696,000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限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此次股份解质押后,杭州启胤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不存在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启胤、罗燚及罗烨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1,019,097股(其中合盛集团和杭州启胤所持有的409,158,195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限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罗燚及罗烨栋持有的81,860,902股受让自公司第二大股东富达实业公司,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占公司总股本的73.29%,此次股份解质押后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启胤、罗燚及罗烨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7,444.23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15.16%,占公司总股本的11.11%。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60证券简称:合盛硅业公告编号:2019-026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雅山西路530号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30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立国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罗立国先生、董事罗燚女士、浩瀚先生、龚吉平先生、罗烨栋先生和独立董事蒋剑雄先生;独立董事陈伟华女士和傅黎瑛女士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聂长虹女士、褚怡女士和高君秋女士;

3、 董事会秘书龚吉平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张雅聪女士、副总经理彭金鑫先生、张少特先生和章金洪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关联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90,462,195股)、罗燚(持有40,930,451股)和罗烨栋(持有40,930,451股)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杭州启胤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淳安市启恒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会议。

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攀峰、黄非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