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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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2019-083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宁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依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律师:夏少林、胡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8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5月14日以电话或电邮方式发出。会议应到参会董事5人,实到参会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张文风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刘福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任命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裁张文风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宋孝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任命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张文风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聘任郭梅艳女士、赵琳迪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任命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85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常务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副总裁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战略管理需要,经总裁张文风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新聘任刘福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宋孝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郭梅艳女士及赵琳迪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简历后附),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任命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及日常经营管理。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日

附:简历

刘福民,男,汉族,1963 年 1 月出生,大专文化。曾任湖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

宋孝刚,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会计师。曾任解放军某部战士、排长、副连长、会计,深圳发展银行罗湖分理处主任,1988年至2012年4月任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郭梅艳,女,汉族,1976年7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深圳雅兰家具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现任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赵琳迪,女,汉族,198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