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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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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9-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54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6日-2019年6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6月17日9:30-11:30及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15:00至2019年6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9年6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全部议案已经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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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宜昌交运集团证券事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3,传真号码:0717-6443860。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4日8:30-11:30及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43003

电话号码:0717-6451437

传真号码:0717-6443860

联系人:王凤琴 方佳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7”,投票简称为“宜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及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表决的指示如下: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签署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55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额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并按照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内容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变更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56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9人均参与了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