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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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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9-01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

(五)本次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荣朝先生、卢青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王荣朝先生、卢青先生的离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提名王凌先生、承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且王凌先生将接替王荣朝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承军先生将接替卢青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阳光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染有限公司业务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拟在埃塞俄比亚设立子公司阳光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染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后,拟从事面料和服装业务。

随着埃塞俄比亚项目的推进,考虑到目前公司主要从事精纺呢绒面料的生产和销售,暂不涉及下游服装领域;同时,近年来,服装的全球产能日益饱和,竞争愈加激烈,经营难度有所增大,埃塞服装生产线盈利前景的不确定性越来越高。公司认为在服装领域并没有突出优势,因此公司拟调整阳光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染有限公司的业务,将在埃塞俄比亚的投资聚焦在公司有明确生产技术、客户积累优势的精纺面料领域,放弃服装业务。本次议案暂不涉及后续相关具体处置方式,待后续有关方案明确后,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一017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凌先生,男,汉族,1973年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律师,2001年7月-2011年3月,任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4月-2017年5月,任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年6月至今,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承军先生,男,汉族,1980年出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任国信证券江阴营业部区域总监,2015年任长城证券江阴营业部副总,2016年至今,任长城证券江苏分公司企业融资部副总。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9-01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荣朝先生、卢青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荣朝先生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卢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王荣朝先生、卢青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荣朝先生及卢青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荣朝先生、卢青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王荣朝先生、卢青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上述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独立董事时生效。在此期间,王荣朝先生、卢青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凌先生、承军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且王凌先生将接替王荣朝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承军先生将接替卢青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凌先生,男,汉族,1973年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律师,2001年7月-2011年3月,任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4月-2017年5月,任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年6月至今,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承军先生,男,汉族,1980年出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任国信证券江阴营业部区域总监,2015年任长城证券江阴营业部副总,2016年至今,任长城证券江苏分公司企业融资部副总。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2019-01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17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17日

至2019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6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3. 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19年6月16日(含该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4. 登记时间:2019年6月13日一2019年6月16日。

5.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赵静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

传 真:0510-861216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