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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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2019-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3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股东收益,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及附件,委托民生银行对公司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6月3日到期,到期金额为13,000万元。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13,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298,219.18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已将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11,000万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39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7.66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19年2月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7)。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19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870,8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2%,成交最高价为15.15元/股,成交最低价为9.2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31,859,466.44元。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回购报告书》等的规定,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