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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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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9-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9-03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实施进展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金财富5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持股5%以上股东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金财富5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财富51号资管计划”)因产品自身运作需要,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705,793股,占公司总股本2%。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财富51号资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上述股份限制转让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述资管产品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截至日前,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股份均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金财富5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金财富51号资产管理计划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金财富51号资产管理计划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金财富51号资产管理计划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