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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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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物流 公告编号:2019-037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3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物流 公告编号:2019-038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0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20,93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381,494.1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43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946,494.12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该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6)第09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设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2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万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林供应链”)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万林供应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与万林供应链、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物流网点项目的投资规模缩减,项目投资总额由人民币44,507.1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37,604.10万元。同时新增“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加蓬NKOK开发区木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903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香港新设全资子公司万林国际木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林投资”)作为加蓬NKOK开发区木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投资主体,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与万林投资、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2019年5月22日、5月23日、5月24日及5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5月24日、5月25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2019-027、2019-031)及2019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到期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2、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3)。

3、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7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4、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118.72万元(含利息、收入等)。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在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实施,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已到期的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物流 公告编号:2019-039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之前,靖江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创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009,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合创投资计划于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000股。2019年3月25日至5月31日,合创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备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合创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合创投资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合创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合创投资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物流 公告编号:2019-036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3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