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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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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农网完善工程子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主要包括110KV山河变电站、2018年农网升级改造10kV及以下改造工程、光华变电站至南野110KV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110KV炮台西输变电工程、110KV南野变电工程、110KV十户滩变电站、110KV肯山线剖进紫泥泉变110KV输电线路、110KV钟家庄变电所、肯斯瓦特至山河变110KV送电线路工程、永丰线35KV线送电线路改造工程等。

热网改造工程子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主要包括一期2*660MW工程配套厂外热网工程、石河子南山新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石河子北工业园区管网及热网工程、石河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经七路架空蒸汽管线工程、北工业园区综合配套供热北七路热力网工程、北区热网穿越石河子天业专用铁路工程、北区综合热网天河电厂至北区综合配套区及新建中继泵站工程、2*330MW机组余热供热项目配套热源改造工程等。

220kv送电工程子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主要包括石河子绿洲变220kv输变电工程、欣旺220KV输变电工程、腾飞220KV输变电工程、石河子锦富220KV输变电工程、胡杨220KV输变电工程、共创220KV输变电工程、220KV光华至锦富送电线路工程、振兴220KV输变电工程、西营220KV输变电工程、石河子220KV联众变开关站工程等。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会计准则规定,对已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均及时转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天富能源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天富能源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了解的信息一致。

我们认为,天富能源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合理的,符合天富能源经营发展需求;报告期内主要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均已转为固定资产核算,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1.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9.0亿元,同比增长43.08%,其中原材料期末余额2.06亿元,同比增长119.49%;工程施工期末余额6.95亿元,同比增长29.92%。请公司补充披露:(1)原材料的具体内容、库龄,并结合生产周期、原材料库龄说明期末原材料余额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2)工程施工各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累计确认合同收入金额、完工进度及确定依据、累计工程结算金额、已完工未结算金额、累计收款金额、应收账款金额、期后收款情况等,并说明双方是否均正常履约相关合同;(3)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体过程,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谨慎性要求。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1)原材料的具体内容、库龄,并结合生产周期、原材料库龄说明期末原材料余额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原材料明细具体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主要分为,电力业务板块、天然气业务板块以及施工业务板块。

公司主要以传统火力发电为主,水利发电、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为辅。火力发电主要通过燃煤发电,因此煤炭成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2018年末煤炭原值占存货原值的比重为86.76%。

2017年为响应国家政策,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调整煤炭产业结构、煤矿安全治本的重大举措,实施淘汰退出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新疆煤炭价格2017、2018年价格处于上行状态,公司预计煤炭价格将继续增长,且公司2*660MW机组投产运营后,为储备足够的原材料、应对煤炭价格的持续增长趋势,公司报告期末采购煤炭量较大。新疆地区冬季供暖期较长,一般为10月中旬至次年4月中旬,且供热需求量较大。因此,公司年末的煤炭储备量也较大。

另水利发电、光伏发电需要对水轮机及渠道进行日常维修维护,需要储备一些常用备品备件;垃圾焚烧发电,除常用的一些备品备件以外,也需要部分媒体作为垃圾焚烧的助燃剂。

天然气业务、工程施工板块原材料占比较小,主要基于对设备进行日常维修维护,需要储备一些常用备品备件。

综上所述,公司原材料的期末余额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经营安排。

(2)工程施工各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累计确认合同收入金额、完工进度及确定依据、累计工程结算金额、已完工未结算金额、累计收款金额、应收账款金额、期后收款情况等,并说明双方是否均正常履约相关合同

1)报告期内工程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2)工程项目进展、结算、回款情况

目前,公司所有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除嘉润项目以外,其他项目均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业主方均能按照已完成工程量按期结算。

嘉润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的主要原因为,工程公司与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存在诉讼纠纷,截止2018年12月31日二审已经胜诉,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对方财产价值11,928,747.92元。2017年度,工程公司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为14,686,338.52元,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中,天富伊城项目、八师石河子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天富养老产业园项目、石河子镇努尔巴克村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进度款均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收回;伊宁市天富伊城住宅楼项目、图木舒克市区园区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第八师天富养老产业园建设项目-老年护理院项目资产负债表日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回款节点,因此不具备回款条件,期后分别已收款322.70万元、742.37万元、427.42万元; 公司目前所有的工程施工业务项目进展顺利。

3)工程项目完工进度的确定方式、计算依据、进度确认的审慎性与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公司的工程及施工承包业务主要包括市政工程、电力工程、住宅工程等,工程项目的完工进度确定方式和计算依据主要依据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共同确认的项目工程进度结算单。基于公司不同的业务类型,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要求制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收入确认政策。

因工程公司开展的工程大部分为市政工程、电力工程和住宅工程,结算周期较长,预决算的变更差异普遍较大,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未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及结转成本。为了谨慎确认相关损益,工程公司采取在工程决算完成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及结转成本。

(3)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体过程,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谨慎性要求

公司于年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主要存货为煤炭,因公司供电、供热产品的综合毛利率约为30.66%,故煤炭不存在减值迹象。另外,公司各年度末对存货进行盘点,并对盘点中发行已经损毁、技术落后等丧失使用价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各期末谨慎、充分和准确地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天富能源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天富能源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了解的信息一致。

我们认为,天富能源报告期内原材料余额较大的原因是合理的,工程施工核算、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谨慎性要求。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6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共计人民币4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45,38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774,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划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详情请见2019年1月15日、1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9-临004、2019-临010、2019-临018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国开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2019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兴业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2019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3日。天富集团向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主营业务范围:职业技能培训;电力能源资产运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劳务派遣;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复合材料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富集团总资产40,839,205,547.93元,净资产12,277,908,405.99元,营业收入11,704,540,650.41元,净利润104,224,090.86元(以上均为合并数,经审计)。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41.14%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就天富集团20,000万元的借款与国开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

(2)保证合同担保期限为自2019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3日。

(3)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就天富集团20,000万元的借款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

(2)保证合同担保期限为自2019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3日。

(3)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合计40,000万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担保额度之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45,380万元,占

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8.3520%;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2,5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9709%;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7591%;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88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1074%;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774,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7.5146%。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