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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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2019-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迁至新址办公,现变更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如下:

变更前:

办公及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高新南一道021号思创科技大厦二楼东面中二号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2676016

传真号码:0755-86963774

邮箱:ir@sinovatio.com

变更后:

办公及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20号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A1403

邮政编码:518063

电话:0755-22676016

传真号码:0755-86963774

邮箱:ir@sinovatio.com

上述变更后的事项自本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9,368,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8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8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31日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股东凌东胜先生、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众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创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众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创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即30.22元/股)。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8.42元/股;公司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7.77元/股。

具体计算如下:

(1)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6,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0,025,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40,02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6,720,000股;不送红股。

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为:18.42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0.22元/股-每股现金红利0.75元)/(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0.6)

(2)公司2018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9,368,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为:17.77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18.42元/股-每股现金红利0.65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陈献伟、李怡玲

咨询电话:0755-22676016

传真电话:0755-86963774

电子邮箱:ir@sinovatio.com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20号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A140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