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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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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年6月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禾阳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苏仁宏先生、冯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姚伟国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韦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张学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9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年6月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刘金华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徐兰芝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一致,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韦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韦练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材料,韦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总经理一职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韦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张学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张学锋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材料,张学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副总经理一职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张学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0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并选举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辞职事项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盛涛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义谦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盛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杨义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盛涛先生、杨义谦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18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19日,辞职后盛涛先生、杨义谦先生将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盛涛先生、杨义谦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及相关工作的开展与进行。公司及董事会衷心感谢盛涛先生、杨义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截止本公告日,盛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19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28%,杨义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5%,盛涛先生、杨义谦先生辞去公司相关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二、增补公司董事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 2019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苏仁宏先生、冯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推选公司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会的领导,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董事姚伟国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简历见附件);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韦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上述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苏仁宏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通讯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先后任职于中兴通讯、华为技术、元禾控股、华登国际等公司,历任项目经理、投资经理、合伙人等职务,现任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CEO。

截至本公告日,苏仁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冯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参加工作,注册会计师、能源管理师、保荐人代表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历任国信证券、天能集团、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战略与投资管理中心总监、战略投资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冯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姚伟国先生简历

姚伟国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任职于上海无线电六厂、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科长、财务部经理、战略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姚伟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韦练先生简历

韦练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曾先后任职于烽火科技集团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历任大区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营销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目前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韦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并聘任副总经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翁林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翁林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翁林炜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18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19日,辞职后翁林炜先生将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翁林炜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截止本公告日,翁林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7,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21%,翁林炜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公司及董事会衷心感谢翁林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

为保持公司核心高管团队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的讨论,现提名聘任张学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附:张学锋先生简历

张学锋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移动西安分公司、威图电子机械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历任主设计师、市场财经经理、结构设计高级工程师、通信行业大客户部经理、设计部经理、产品管理部经理、市场技术支持部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子公司涅申(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学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监事辞职事项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刘金华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邵国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刘金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邵国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刘金华先生、邵国江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18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19日,辞职后两人都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金华先生、邵国江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及监事会对刘金华先生、邵国江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截至公告披露日,邵国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5,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81%,刘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邵国江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二、增补公司监事事项

鉴于刘金华先生、邵国江先生辞职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一致选举王丽娜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于2019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徐兰芝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刘金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刘金华先生仍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邵国江先生的辞职申请在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后生效。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6月4日

附件: 监事简历

1、徐兰芝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地税培训中心、莱骏置业、莱茵体育、莱茵达控股集团等公司,担任培训老师、项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裁等职务,现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徐兰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其他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王丽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王丽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其他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0),公司定于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6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6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盛涛先生《关于提请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盛涛先生提议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盛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3.28%,其提案人资格合法、有效,提案的程序、内容合法、合规,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了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没有变化。基于上述,现将补充后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提案:2019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盛涛先生向公司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盛涛先生提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15:00至2019年6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 选举苏仁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 选举冯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6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并选举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议案13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4需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第5-11项、14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

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12日17:00前(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冯宇、王丽娜

联系电话:0571-61065112

传真:0571-63755239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万马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3

2、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698”,投票简称:“wm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9年6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说明: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