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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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9-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7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0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体斌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王民朴先生、王秀萍女士、董事陈长江先生、毛学工先生、赵志超先生因公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张昊先生因公未能参会;

3、公司在任高管(包括担任董事的高管)7人,列席6人;董事会秘书龚圆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提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提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第2、3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先彧、周梦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8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4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提案报告》。

会议选举了徐天春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9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次监事会通知于2019年6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徐天春女士担任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的选举、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