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19-010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做出修订(具体详见公告临2019-013)。
授权因修订《公司章程》而涉及工商等行政变更的相关手续,由本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19年6月27日召开,该会议的有关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办(具体详见公告临2019-014)。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1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具体详见公告临2019-013)。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做出修订(具体详见公告临2019-013)。
上述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19-01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董事沈建厅先生及独立董事陈治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调整,沈建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沈建厅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因个人原因,陈治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因陈治东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陈治东先生的辞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后生效。在此之前,陈治东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沈建厅先生及陈治东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
■
2、授权因修订《公司章程》而涉及工商等行政变更的相关手续,由本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
(二)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
(三)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作更改。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620 证券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4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27日
至2019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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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6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分别于2019年4月10日及2019年6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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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6月25日上午9:30一11:00,下午1:00一3:00。
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邮政编码:200050。
(二) 登记文件: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8号29楼天宸股份
公司联系电话:021-62782233 联系传真:021-62789070
联系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336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