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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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9-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19-03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南京上海路证券营业部近日因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苏01民初144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规定,对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日,深圳俾斯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一”)与公司南京上海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原告”)签订《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书》,委托原告为其作为管理人的“俾斯麦7号私募基金”办理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即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实行标准券制度并采用多边净额结算的回购交易)。自2019年2月11日开始,“俾斯麦7号私募基金”未能足额偿还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交易到期负债,构成交收违约,且逾期未予补足。原告依据该业务规则承担交收责任。

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垫付款项及遭受的资金成本损失共计约24,089.88万元(暂计算至2019年4月22日),并判令与“俾斯麦7号私募基金”存在一定关联的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二”)、中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三”)、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四”)承担连带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