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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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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2019-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向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于2019年6月5日收到宁海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编号为(2019)浙0226民初3498号。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万宝”)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朱哲剑

被告: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豆汽车”)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力洋镇储家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鲍文光

(二)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三)事实与理由

自2015年起知豆汽车与诸暨万宝产生业务合作与往来,知豆汽车持续向诸暨万宝采购制动器总成等汽车部件,诸暨万宝根据订单按时发货,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但知豆汽车存在拖欠货款的行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支付货款。2018年,诸暨万宝与知豆汽车对拖欠的货款进行确认,对账单显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知豆汽车共计拖欠货款5,332,497.38元人民币,后诸暨万宝又向知豆汽车开具了两张发票共计544,651.32元,目前知豆汽车未支付货款共计5,877,148.7元,截至起诉日,知豆汽车仍未付清该笔货款。

(四)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5,877,148.70元,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1.5倍支付逾期利息损失,暂计为159,784.98元(暂从2018年12月25日计算至2019年5月25日计5个月,计算公式:5,877,148.7×4.35%×1.5□12×5=159,784.98元),共计6,036,933.68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海宁县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浙0226民初3498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