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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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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9-02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廷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张阳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已满6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其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现董事会提名王廷信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廷信先生在董事会提名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9-021)”。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9年6月26号(星期三)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22)”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王廷信先生简历:

王廷信,男,1962年生,中共党员,文学博士,现为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文化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兼任第七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理论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艺术学理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2022)、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副会长、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江苏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江苏省文化产业学会副会长等职。长期从事戏曲史论、艺术理论与文化研究。曾主持完成国家社科艺术学基金项目“20世纪戏曲传播方式研究”(2007)、江苏省社科规划项目“推动江苏文艺创作高原出高峰的对策研究”(2015)等,现正主持国家社科艺术学基金项目“新时期艺术学理论学科发展研究”(2016)、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项目“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体系及发展路径研究”(2018)等。2009年,获文化部“昆曲优秀理论研究人员”称号,2016年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7年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2018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工程。

王廷信先生符合《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的规定;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从事其他履行独董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9-021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6月5日,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11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发生的总额不超过6.6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式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为爱涛文化、弘业技术、化肥公司、弘业永润、弘业永恒、弘业永欣、弘业永为、弘业环保,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期间签订的,分别不超过15,000万元、15,000万元、9,000万元、6,000万元、6,000万元、4,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期限为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式担保,保证期为两年。

其中,爱涛文化、化肥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其他控股子公司自然人股东以所持公司股权和收益提供反担保。

2、公司拟为弘业永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期间签订的,由国内银行在5,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委托境外银行向其提供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式担保。

3、本公司拟为法国RIVE公司、荷兰RAVEN公司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期间签订的,分别由国内银行在2,000万元、1,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委托境外银行与其签订的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法国RIVE公司、荷兰RAVEN公司控股股东弘业永润自然人股东用持有弘业永润的股权及收益向弘业股份提供反担保, 荷兰RAVEN公司境外其他股东以其持有荷兰RAVEN公司股权提供同比例反担保。

4、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包含 2018年度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9.1.1条之相关规定,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金额经累计后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6、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元 人民币

单位:元 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子公司为公司主要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满足其业务发展所需,能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

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在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法人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控股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反担保。公司将在担保过程中加强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所需,能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

本次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5月末,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4,853.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26日

至2019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 8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议案10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及2019年6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9、议案10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 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19 年 6月20 日一6月 25日上午 9:00一11:30, 下午1:30--5:20。

(三) 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1168 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025-52262530、025-52278488

传真: 025-52278488

邮箱:hyzqb@artall.com

联系人: 罗凌、曹橙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