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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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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悦楚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2019-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6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六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中债1-3年

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19年4月29日起,至2019年6月4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19年4月29日,本基金总份额为6,508,311,235.64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000,546,136.69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2.20%,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000,546,136.69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6,000,546,136.69份(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9年6月5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6月5日表决通过了《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1)修改投资范围,并相应修改投资策略、投资限制及基金资产估值等;

(2)修改收益分配条款;

(3)修改投资目标;

(4)修改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基于上述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的其他条款进行相应修改,详细情况请见《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附件五。

2、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执行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19年6月6日起生效。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将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

关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场内份额现券申购与赎回业务

办理时间的公告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关于延长交易时间的通知》、《关于调整黄金ETF市场开放时间的公告》及《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拟自2019年6月10日起延长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场内简称:博时黄金,基金代码:159937)现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并修改《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场内份额现券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的变更

变更前场内份额现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开放日的9:30-11:30和13:30-15:00。

变更后场内份额现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开放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二、《招募说明书》相应条款的变更

将《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场内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由:

“2、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可办理场内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本基金场内份额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日的9:30-11:30和13:00-15:00。本基金场内份额现券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日的9:30-11:30和13:30-15:00。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场内份额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黄金交易所变更交易时间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或出于具体业务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前述开放日、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修改为:

“2、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可办理场内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本基金场内份额现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日的9:30-11:30和13:00-15:00。本基金场内份额现券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日的9:30-11:30和13:00-15:00。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场内份额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黄金交易所变更交易时间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或出于具体业务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前述开放日、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三、生效时间

自2019年6月10日起,本基金场内份额现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开放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同时修改后的《招募说明书》条款生效。

本公告仅对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延长现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事项进行说明。上述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形,本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公司将在下次定期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或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

关于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C类份额增加四川天府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府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6月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四川天府银行代理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C类001661)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