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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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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版)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报告期内无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鉴于部分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过于微小,四舍五入后无法通过小数点后两位数据加以列示,故标注为“0.00”。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至2019年3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一)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二)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述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合理的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6%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按照与销售机构的销售协议的约定分别支付给各销售机构。

(4)上述1中(4)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两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基金销售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中“七、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中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和“十一、基金转换”中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一章中根据最新的风险评级修改了风险收益特征;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基金管理人”一章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中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址;

(2)更新了董事长吴显玲女士的信息;

(3)增加了董事刘世安先生的信息;

(4)删除了董事陆晓隽先生的信息;

(5)更新了董事梁葆玲女士的信息;

(6)删除了独立董事张忠国先生的信息;

(7)增加了独立董事孙伟先生的信息;

(8)更新了独立董事施宇澄先生的信息;

(9)删除了副总经理胡彦昕女士的信息;

(10)更新了基金经理刘怡敏女士的信息。

3、“基金托管人”一章更新了基金托管人部分信息。

4、“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更新如下:

更新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直销机构的信息。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销机构:

更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景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信息。

新增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信息。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代销机构:

更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景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信息。

新增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信息。

5、在“基金的投资”一章中,根据最新的风险评级修改了风险收益特征;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中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的内容,内容更新至2018年3月31日。

6、在“基金的业绩”一章中,描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8年9月30日的本基金投资业绩。

7、“托管协议摘要”一章更新了托管协议当事人信息。

8、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中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及期后事项。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