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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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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4版)

2019-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五)请结合各类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和资产损失会计处理,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确认的5.88亿元坏账损失的具体构成和明细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确认的5.88亿元坏账损失的具体构成和明细情况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确认的5.88亿元坏账损失主要为江苏鼎阳、上海正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以及顺通新能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除个别计提的坏账准备外,按照期末余额及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见“2、(五)”、“2、(六)”;长期应收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见“3、(一)”。

二、核查程序

1、我们获取了顺通新能源的客户合同清单,核对客户名称、汽车型号、销售数量、销售单价等信息是否与合同清单及实际情况一致;

2、我们检查了主要客户的销售发票开具情况,并检查了汽车销售款收回情况,并将其与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收款金额进行核对,以确定是否已按时收款;

3、我们对主要客户执行了函证程序,函证期末余额和本期发生额,核实客户记录金额是否与公司账载金额一致;

4、我们获取了公司管理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中关于关联方认定标准编制的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清单,获取公司管理层关于上述清单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书面声明;

5、我们通过网上查询工商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公司的股东构成、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构成等情况,以判断该等公司是否与顺通新能源构成关联方;

6、我们获取了主要客户的财务报表,核对了合同条款,并对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逾期还款的原因,以判断公司的还款意愿及是否具备还款能力。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顺通新能源分期收款销售新能源汽车形成的应收款项计入长期应收款的会计处理符合同行业的普遍做法,在报告期内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原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顺通新能源前五大欠款客户变化主要受业务规模和分期收款政策的共同影响,前五大欠款客户变化情况合理;

3、顺通新能源将逾期的长期应收款转入“其他流动资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对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顺通新能源已对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及逾期的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4、报告期内,你公司将上海正昀及江苏鼎阳业绩对赌补偿确认为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项资产的期初余额为512.95万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94亿元,期末余额为1.94亿元。年报显示,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本期应收江苏鼎阳补偿方的业绩补偿款1.85亿元,应收上海正昀补偿方的业绩补偿款2.61亿元。请结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你公司付款进度等情况,说明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依据及其合理性,应收业绩补偿款的合计金额与上述金融资产变动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同“1、四、1、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描述。

二、公司股权收购款付款进度。

同“1、四、2、公司股权收购款付款进度”描述。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确认依据、应收业绩补偿款的合计金额与上述金融资产变动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计算的本期应收江苏鼎阳业绩补偿款185,443,463.99元,在综合考虑江苏鼎阳2018年度的业绩实现情况、2019年的预期实现情况、对赌方的预期信用风险的基础上,以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10亿元为限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计算的本期应收上海正昀业绩补偿款260,702,489.46元,在综合考虑上海正昀2018年度的业绩实现情况、2019年的预期实现情况、对赌方的预期信用风险的基础上,以尚未向对赌方上海士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的股权转让款0.84亿元为限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四、对赌方的预期信用风险。

同“1、四、3、对赌方的资金状况、履约能力”描述。

五、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1)根据合同约定的补偿方式(现金补偿)计算补偿金额,综合考虑2019年的预期实现情况、对赌方的预期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进行初始确认

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94,00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94,000,000.00

(2)由于2018年当年的业绩补偿,在2018年后才能实际收到,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此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48,500,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48,500,000.00

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江苏鼎阳、上海正昀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应确认业绩承诺补偿收益,公司确认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属于或有对价范畴,且该或有对价系公司的一项金融资产,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对价相关规定,或有对价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金融工具的,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按该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将业绩承诺补偿收益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相关会计处理合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6年第3期》,2015年财务报告审阅专题--企业合并与长期股权投资(二):“需要注意的是:第一,业绩补偿所形成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计量,不仅要考虑当期标的企业实际利润和承诺利润的差异,还需要充分考虑支付方的信用风险、货币时间价值、支付或返还股份的公允价值以及剩余业绩承诺期预期利润的风险等,不能简单地将合同约定需返还或需再额外支付的金额认定为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第二,应收业绩补偿认定为金融资产,继而其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收益的,表明合并中取得的相关资产能够带来的净现金流量可能已远低于原预计金额,属于资产发生减值的明显迹象。因此,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就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防止资产和利润虚增;第三,应收业绩补偿所形成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企业合并商誉及相关资产减值等都涉及专业判断和估计,公司应充分披露与此相关的重要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的依据、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报表的影响等信息。”

因此,在综合考虑江苏鼎阳、上海正昀2018年度的业绩实现情况、2019年的预期实现情况、对赌方的预期信用风险的基础上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确认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七、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情况

(一)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同“1、(四)、1、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描述。

(二)公司股权收购款付款进度

同“1、(四)、2、公司股权收购款付款进度”描述。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确认依据、应收业绩补偿款的合计金额与上述金融资产变动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计算的本期应收江苏鼎阳业绩补偿款185,443,463.99元,在综合考虑江苏鼎阳2018年度的业绩实现情况、2019年的预期实现情况、对赌方的预期信用风险的基础上,以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10亿元为限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计算的本期应收上海正昀业绩补偿款260,702,489.46元,在综合考虑上海正昀2018年度的业绩实现情况、2019年的预期实现情况、对赌方的预期信用风险的基础上,以尚未向对赌方上海士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的股权转让款0.84亿元为限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四)对赌方的预期信用风险

同“1、(四)、3、对赌方的资金状况、履约能力”描述。

(五)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1)根据合同约定的补偿方式(现金补偿)计算补偿金额,综合考虑2019年的预期实现情况、对赌方的预期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进行初始确认

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94,00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94,000,000.00

(2)由于2018年当年的业绩补偿,在2018年后才能实际收到,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此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48,500,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48,500,000.00

(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江苏鼎阳、上海正昀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应确认业绩承诺补偿收益,公司确认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属于或有对价范畴,且该或有对价系公司的一项金融资产,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对价相关规定,或有对价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金融工具的,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按该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将业绩承诺补偿收益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相关会计处理合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6年第3期》,2015年财务报告审阅专题--企业合并与长期股权投资(二):“需要注意的是:第一,业绩补偿所形成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计量,不仅要考虑当期标的企业实际利润和承诺利润的差异,还需要充分考虑支付方的信用风险、货币时间价值、支付或返还股份的公允价值以及剩余业绩承诺期预期利润的风险等,不能简单地将合同约定需返还或需再额外支付的金额认定为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第二,应收业绩补偿认定为金融资产,继而其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收益的,表明合并中取得的相关资产能够带来的净现金流量可能已远低于原预计金额,属于资产发生减值的明显迹象。因此,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就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防止资产和利润虚增;第三,应收业绩补偿所形成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企业合并商誉及相关资产减值等都涉及专业判断和估计,公司应充分披露与此相关的重要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的依据、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报表的影响等信息。”

因此,在综合考虑江苏鼎阳、上海正昀2018年度的业绩实现情况、2019年的预期实现情况、对赌方的预期信用风险的基础上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确认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程序

(1)江苏鼎阳2017年、2018年的财务报表由本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8)第330ZB1383号、致同审字(2019)第330ZB6859号审计报告,两年审计报告均为无保留意见。同时,2017年、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由本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330ZA0262号、致同专字(2019)第330ZA4946号专项审核报告。

(2)上海正昀2017年、2018年的财务报表由本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8)第330ZB0876号、致同审字(2019)第330ZB1536号审计报告,2017年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2018年审计报告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同时,2017年、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由本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330ZA0263号、致同专字(2019)第330ZA1929号专项审核报告。

(3)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已对江苏鼎阳、上海正昀2017、2018年度业绩真实性予以关注,并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充分识别与业绩真实性相关的错报风险并加以应对:我们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的风险领域进行了识别,将公司收入确认假定为具有舞弊风险,将重大交易评估为具有特别风险,并采取了特别的应对措施。

(4)获取露笑科技与对赌方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检查补偿条款并进行重新计算,与露笑科技管理层计算的2018年度江苏鼎阳、上海正昀业绩承诺补偿款金额进行差额分析,确认金额的准确性;

(5)对业绩承诺的会计处理进行复核,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露笑科技管理层对胡德良、王吉辰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我们获得了管理层提供的胡德良、王吉辰限制消费令,并且获得了露笑科技常年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确认露笑科技有权利从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业绩承诺补偿款。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将江苏鼎阳及上海正昀业绩对赌补偿确认为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确认依据合理性;

2、应收业绩补偿款的合计金额与上述金融资产变动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合理;

3、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1,580.01万元。年报显示,你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包括6笔未决诉讼或仲裁。报告期末,你公司确认因未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346.26万元。

(1)请说明你公司“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具体构成情况及会计处理依据和合理性。

(2)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等规定对诉讼事项的或有损失进行合理预计,你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的取值及确定依据,对未决诉讼事项计提负债及确认损失的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回复:

一、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1580.01万元为涉诉事项判决调整及涉诉事项违约金计提。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

会计处理依据: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由于公司在收到上述诉讼资料后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自查,经公司内部核查,并与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沟通,确定诉讼事由清晰,权利义务明确,公司很可能败诉,确定公司对上述诉讼事项承担现时义务;虽然上述已开庭诉讼尚未判决,但公司确定上述诉讼事项将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因此,上述诉讼中未判决事项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并确认预计负债。公司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对上述已判决事项,判决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公司根据 2018年裁定结果,于2018年度确认营业外支出,同时确认其他应付款。公司根据裁决结果及公司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确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确认相关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财务报表中,对未判决的与东莞市创明电池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已计提预计负债,计提金额138.44万元;与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已计提预计负债,计提金额136.40万元;与江苏大族展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已计提预计负债,计提金额71.42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由于公司在收到上述诉讼资料后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自查,经公司内部核查,并与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沟通,确定诉讼事由清晰,权利义务明确,公司很可能败诉,确定公司对上述诉讼事项承担现时义务;虽然上述已开庭诉讼尚未判决,但公司确定上述诉讼事项将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因此,上述诉讼中未判决事项满足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公司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是期间数据,归集一定期间或有事项产生的所确认的损失,不论当期是否支付。预计负债是时点数据,反映的是会计时点的数据,是截止报告日的预计损失。已判决的讼诉事项涉及的损失,已支付冲减预计负债,未支付的从预计负债转入其他应付款。

6、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414.06万元,较期初下降90%;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5,109.2万元,较期初增长180.10%,其中本期新增3,695.89万元的“预付转入”、44万元的“预付服务费”。请结合公司采购模式、预付款项性质、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会计核算政策等,具体说明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相关预付款项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

2018年末预付款项余额14,140,559.86元,2017年末预付款项余额141,363,752.94元,同比下降127,223,193.08元,下降比例为90.00%。其中江苏鼎阳2018年末预付款项余额2,806,170.51元,占公司2018年末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为19.84%;2017年末预付款项余额126,997,740.74元,占2017年末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为89.84%,同比下降124,191,570.23元,下降比例为97.79%。剔除江苏鼎阳后,2018年末预付款项余额11,334,389.35元,2017年末预付款项14,366,012.20元,余额较为稳定。

江苏鼎阳2018年末预付款项下降的原因主要系:(1)2018年末在建项目大幅减少,预付工程款、材料款等较上期减少约7000.00万元;(2)2018年末3,695.89万元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二、相关预付款项在其他应收科目进行核算的合理性。

1、44万元的“预付服务费”为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租赁合同》所提前支付的服务费,款项性质为“预付服务费”。后双方解除合同,签订合同终止协议,约定退回该44万,故将该笔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平安融资已于期后2019年3月15日退回44万元。

2、2018年末,其他应收款中,预付款项转入金额3,695.89万元,均为江苏鼎阳供应商预付款项转入。

江苏鼎阳主要业务是EPC建造业务,多采用全包模式,需要采购光伏组件、电缆线、支架、汇流箱、配电箱等物资。在2018年上半年“531光伏新政”出台前,江苏鼎阳对光伏电站业务预期良好,为锁定相关物资采购价格、并予以供应商充足时间进行备货等,江苏鼎阳根据期末EPC在手订单情况会预付一部分货款,所以公司在2017年期末预付了部分货款。

2018年度,“531光伏新政”出台后,光伏发电行业受到影响,EPC业务拓展不顺畅,相关组件、电缆等物资采购未达预期,导致2017年期末存在部分项目没有按照合同来执行。同时,根据公司介绍,江苏鼎阳与上述供应商在以后年度无后续的采购计划。同时江苏鼎阳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胡德良因个人债务问题无法正常履职,江苏鼎阳经营管理出现一定程度停滞,预付款项未能及时收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预付账款主要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我们注意到,报告期末由于江苏鼎阳部分预付款项相关的采购合同已无后续采购计划,原购销协议的义务已转为返还货款请求。因此相关款项已超出预付账款的核算范围,属于其他应收款核算范围。

综上所述,报告期末江苏鼎阳部分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准确反映了相关经济业务实质。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情况

(一)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

2018年末预付款项余额14,140,559.86元,2017年末预付款项余额141,363,752.94元,同比下降127,223,193.08元,下降比例为90.00%。其中江苏鼎阳2018年末预付款项余额2,806,170.51元,占公司2018年末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为19.84%;2017年末预付款项余额126,997,740.74元,占2017年末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为89.84%,同比下降124,191,570.23元,下降比例为97.79%。剔除江苏鼎阳后,2018年末预付款项余额11,334,389.35元,2017年末预付款项14,366,012.20元,余额较为稳定。

江苏鼎阳2018年末预付款项下降的原因主要系:(1)2018年末在建项目大幅减少,预付工程款、材料款等较上期减少约7000.00万元;(2)2018年末3,695.89万元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二)相关预付款项在其他应收科目进行核算的合理性

1、44万元的“预付服务费”为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租赁合同》所提前支付的服务费,款项性质为“预付服务费”。后双方解除合同,签订合同终止协议,约定退回该44万,故将该笔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平安融资已于期后2019年3月15日退回44万元。

2、2018年末,其他应收款中,预付款项转入金额3,695.89万元,均为江苏鼎阳供应商预付款项转入。

江苏鼎阳主要业务是EPC建造业务,多采用全包模式,需要采购光伏组件、电缆线、支架、汇流箱、配电箱等物资。在2018年上半年“531光伏新政”出台前,江苏鼎阳对光伏电站业务预期良好,为锁定相关物资采购价格、并予以供应商充足时间进行备货等,江苏鼎阳根据期末EPC在手订单情况会预付一部分货款,所以公司在2017年期末预付了部分货款。

2018年度,“531光伏新政”出台后,光伏发电行业受到影响,EPC业务拓展不顺畅,相关组件、电缆等物资采购未达预期,导致2017年期末存在部分项目没有按照合同来执行。同时,根据公司介绍,江苏鼎阳与上述供应商在以后年度无后续的采购计划。同时江苏鼎阳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胡德良因个人债务问题无法正常履职,江苏鼎阳经营管理出现一定程度停滞,预付款项未能及时收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预付账款主要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我们注意到,报告期末由于江苏鼎阳部分预付款项相关的采购合同已无后续采购计划,原购销协议的义务已转为返还货款请求。因此相关款项已超出预付账款的核算范围,属于其他应收款核算范围。

综上所述,报告期末江苏鼎阳部分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准确反映了相关经济业务实质。

二、核查程序

(1)我们查验了江苏鼎阳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

(2)我们查验了江苏鼎阳从供应商处采购物资的发票、入库单、付款凭证,核实采购的真实性;

(3)我们对供应商执行了函证程序,函证期末余额和当期发生额,核实供应商记录金额是否与公司账载金额一致;

(4)我们对向江苏鼎阳管理层了解了向上述供应商采购的后续计划。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预付账款主要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报告期末由于江苏鼎阳部分预付款项相关的采购合同已无后续采购计划,原购销协议的义务已转为返还货款请求。因此相关款项已超出预付账款的核算范围,属于其他应收款核算范围。该部分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准确反映了相关经济业务实质。

7、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4.16亿元,账面余额较期初下降26.64%;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38.98万元,新增1,424.2万元。请结合存货产品分类、市场价格走势、取得成本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在存货期末余额下降的情况下,相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4.16亿元,比年初下降26.64%,主要是上海正昀因新能源汽车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变化,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行业整理不景气,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影响较大,在2018年度,上海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产销下滑,库存备货减少,使得存货金额下降1.59亿元。基于目前市场行情,对现有存货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35.97万元,导致存货下降的基础上,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上升,该计提符合目前的市场价格。

8、报告期内,你公司对专利权计提减值准备1,296.57万元。年报显示,你公司主要对中科正方、上海正昀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请详细说明专利权的具体确认过程和依据,导致专利权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因素,该因素出现的时间、具体影响,前期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

(2)请说明你公司对该项专利权计提减值的测试方法,可收回金额的确认依据,减值准备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及参数选取的合理性。

(3)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专利权的具体确认过程和依据。

2017年公司收购了上海正昀,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2016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3026号),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上海正昀部分专利权评估增值。该部分专利权于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170,000.00元,评估价值10,020,300.00元,评估增值9,850,30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摊余金额7,798,154.17元。

2016年公司收购了中科正方,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2016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3801号),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中科正方部分专利权评估增值。该部分专利权于评估基准日为账面未记载无形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7,114,990.00元,评估增值7,114,99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摊余金额5,336,242.6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四条:“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够靠地计量,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允价值计量。”

由于收购上海正昀、中科正方过程中,评估增值部分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因此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导致专利权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因素,该因素出现的时间、具体影响,前期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

上海正昀2018年业绩对赌未达标,中科正方的2018年业绩偏离收购时的评估报告估计的未来收益情况及管理层预期;且于2018年上海正昀、中科正方的商誉出现了减值迹象,专利权的经济价值显著降低。上述因素的出现导致公司减值情况的产生,出现时间为2018年。

公司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因此,对上述专利权,应当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017年公司在2016年收购中科正方的基础上,收购了上海正昀和江苏鼎阳,使得公司产业结构有了较大的变化,协同效应得到体现。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快速爆发,电池、驱动电机、整车控制技术整体处于高速成长期,公司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及三电销售取得突破式发展,销售额增长14.71倍。公司未发现专利权的减值迹象,因此2018年之前未计提专利权相关的减值准备。

三、对该项专利权计提减值的测试方法,可收回金额的确认依据,减值准备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及参数选取的合理性。

公司通过预测相关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处置费用,来确定其预计可收回金额。通过比较预计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的差异,判断该资产的减值幅度。经过测试本期对上海正昀上述无形资产计提全额减值准备7,798,154.17元,对中科正方上述无形资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5,167,542.60元。

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正昀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3405号),该报告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34,960.6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7,980.46万元,评估减值额为26,980.14万元,评估减值率为77.17%。可收回金额低于含专利权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专利权计提全额减值准备7,798,154.17元。

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中科正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中科正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3408号),该报告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7,507.47万元,可收回金额为3,554.87万元,评估减值额为3,952.61万元,评估减值率为52.65%。可收回金额低于含专利权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专利权计提大额减值准备5,167,542.60元。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资产评估师执行无形资产(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评估方法。

由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类无形资产具有专有性、独占性的特征,因此企业不会轻易转让自己的技术类无形资产,造成了交易市场的不活跃且信息不透明,本次评估无法找到可对比的历史交易案例及交易价格数据,故市场法不适用本次评估。

由于无形资产投入、产出存在比较明显的弱对应性,即很难通过投入的成本来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也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评估。

本次评估的各项技术类无形资产大多需要共同作用产生效益,难以对其单独的价值进行划分,基于评估目的需要,对技术类无形资产视为一个整体来确定其价值更为合理。考虑到无形资产的转让实际是一种未来获利能力的一种转让,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即预测运用待估无形资产获得未来可能实现的收益,通过一定的分成率(即待估资产在未来收益中应占的份额)确定评估对象能够为企业带来的利益,并通过折现后累加求出评估对象在一定的经营规模下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

评估过程中涉及的参数为:销售分成率及折现率。

销售分成率的确定

企业的收益是企业在管理、技术、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专利权作为特定的生产要素,为企业整体收益做出了一定贡献,因此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是合情合理的。

我国有关单位通过对全国672个行业44万家企业的调查分析,测算了国内各行业技术销售收入分成率,并在实际评估工作中进行了试用,证明比较符合实际。对于电器机构器材制造业,无形资产的提成率一般在产品净售价的0.56%—1.67%之间,故本次评估分成率的取值范围取0.56%—1.67%

根据分成率测评表,确定待估专利权分成率的调整系数。影响专利权价值的因素包括技术因素、经济因素及风险因素,其中风险因素对专利权价值的影响主要在折现率中体现,其余二个因素均可在分成率中得到体现。将上述因素细分为所属技术领域、先进性、创新性、成熟度、应用范围等8个因素,分别给予权重和评分,根据各指标的取值及权重系数,采用加权算术平均计算确定分成率的调整系数,即所估专利权的分成率在可能取值的范围内所处的位置。根据专利权分成率的取值范围及调整系数,可最终得到分成率。计算公式为:

K=m+(n-m)×r

式中:K-待估专利的分成率

m-分成率的取值下限

n-分成率的取值上限

r-分成率的调整系数

折现率的确定

考虑折现率与收益口径的对应关系,本次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的折现率按无风险报酬率与风险报酬率加计求和的方式确定。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选用3年期存款利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的确定运用综合评价法,即按照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开发风险和政策风险五个因素量化求和确定。

四、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情况

(一)专利权的具体确认过程和依据

2017年公司收购了上海正昀,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2016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3026号),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上海正昀部分专利权评估增值。该部分专利权于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170,000.00元,评估价值10,020,300.00元,评估增值9,850,30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摊余金额7,798,154.17元。

2016年公司收购了中科正方,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2016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3801号),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中科正方部分专利权评估增值。该部分专利权于评估基准日为账面未记载无形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7,114,990.00元,评估增值7,114,99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摊余金额5,336,242.6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四条:“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够靠地计量,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允价值计量。”

由于收购上海正昀、中科正方过程中,评估增值部分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因此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导致专利权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因素,该因素出现的时间、具体影响,前期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

上海正昀2018年业绩对赌未达标,中科正方的2018年业绩偏离收购时的评估报告估计的未来收益情况及管理层预期;且于2018年上海正昀、中科正方的商誉出现了减值迹象,专利权的经济价值显著降低。上述因素的出现导致公司减值情况的产生,出现时间为2018年。

公司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因此,对上述专利权,应当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017年公司在2016年收购中科正方的基础上,收购了上海正昀和江苏鼎阳,使得公司产业结构有了较大的变化,协同效应得到体现。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快速爆发,电池、驱动电机、整车控制技术整体处于高速成长期,公司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及三电销售取得突破式发展,销售额增长14.71倍。公司未发现专利权的减值迹象,因此2018年之前未计提专利权相关的减值准备。

(三)对该项专利权计提减值的测试方法,可收回金额的确认依据,减值准备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及参数选取的合理性

公司通过预测相关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处置费用,来确定其预计可收回金额。通过比较预计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的差异,判断该资产的减值幅度。经过测试本期对上海正昀上述无形资产计提全额减值准备7,798,154.17元,对中科正方上述无形资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5,167,542.60元。

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正昀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3405号),该报告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34,960.6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7,980.46万元,评估减值额为26,980.14万元,评估减值率为77.17%。可收回金额低于含专利权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专利权计提全额减值准备7,798,154.17元。

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中科正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浙江中科正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3408号),该报告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7,507.47万元,可收回金额为3,554.87万元,评估减值额为3,952.61万元,评估减值率为52.65%。可收回金额低于含专利权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专利权计提大额减值准备5,167,542.60元。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资产评估师执行无形资产(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评估方法。

由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类无形资产具有专有性、独占性的特征,因此企业不会轻易转让自己的技术类无形资产,造成了交易市场的不活跃且信息不透明,本次评估无法找到可对比的历史交易案例及交易价格数据,故市场法不适用本次评估。

由于无形资产投入、产出存在比较明显的弱对应性,即很难通过投入的成本来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也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评估。

本次评估的各项技术类无形资产大多需要共同作用产生效益,难以对其单独的价值进行划分,基于评估目的需要,对技术类无形资产视为一个整体来确定其价值更为合理。考虑到无形资产的转让实际是一种未来获利能力的一种转让,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即预测运用待估无形资产获得未来可能实现的收益,通过一定的分成率(即待估资产在未来收益中应占的份额)确定评估对象能够为企业带来的利益,并通过折现后累加求出评估对象在一定的经营规模下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

评估过程中涉及的参数为:销售分成率及折现率。

销售分成率的确定

企业的收益是企业在管理、技术、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专利权作为特定的生产要素,为企业整体收益做出了一定贡献,因此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是合情合理的。

我国有关单位通过对全国672个行业44万家企业的调查分析,测算了国内各行业技术销售收入分成率,并在实际评估工作中进行了试用,证明比较符合实际。对于电器机构器材制造业,无形资产的提成率一般在产品净售价的0.56%—1.67%之间,故本次评估分成率的取值范围取0.56%—1.67%

根据分成率测评表,确定待估专利权分成率的调整系数。影响专利权价值的因素包括技术因素、经济因素及风险因素,其中风险因素对专利权价值的影响主要在折现率中体现,其余二个因素均可在分成率中得到体现。将上述因素细分为所属技术领域、先进性、创新性、成熟度、应用范围等8个因素,分别给予权重和评分,根据各指标的取值及权重系数,采用加权算术平均计算确定分成率的调整系数,即所估专利权的分成率在可能取值的范围内所处的位置。根据专利权分成率的取值范围及调整系数,可最终得到分成率。计算公式为:

K=m+(n-m)×r

式中:K-待估专利的分成率

m-分成率的取值下限

n-分成率的取值上限

r-分成率的调整系数

折现率的确定

考虑折现率与收益口径的对应关系,本次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的折现率按无风险报酬率与风险报酬率加计求和的方式确定。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选用3年期存款利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的确定运用综合评价法,即按照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开发风险和政策风险五个因素量化求和确定。

二、核查程序

我们对公司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查阅无形资产形成的有关文件;

(2)复核管理层对特许经营权减值迹象的分析和判断依据,并根据公司近况和未来营运计划,评估管理层所作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3)与管理层及外部估值专家讨论减值测试采用的评估方法、估值模型、关键假设、折现率等是否合理;

(4)获取外部评估专家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价其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及客观性,并对其在减值测试过程中作出的重要判断进行分析复核。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无形资产的认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本年度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9、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合计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0.91%,其中向关联方销售占比为13.86%。请补充披露关联销售的关联方名称及主要经营状况,并结合你公司向其销售产品的特点、公司销售政策等,补充披露你公司与其发生大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并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价格进行对比,说明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回复:

一、关联销售的关联方名称为丰宁满族自治县顺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顺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从事光伏电站投资、运营。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丰宁满族自治县顺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从事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并不从事电站建设相关业务,将电站建设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委托给EPC总包商负责组织实施,能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消耗,并运用EPC总包商的管理经验为标的公司创造更多效益。

江苏鼎阳系露笑科技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EPC和光伏发电业务,在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中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建设经验,顺宇股份与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能够充分利用其综合实力,做好项目建设。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光伏行业产业链的协同优势,充分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各项建设资源和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2017年顺宇股份下属丰宁满族自治县顺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宁顺琦)与江苏鼎阳诸暨分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充分利用光伏产业链的上下游协同效应。

综上所述,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顺宇股份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和有效的业务协同,具有必要性。

三、关联交易公允性分析

丰宁顺琦和江苏鼎阳及诸暨分公司签署了相关的EPC协议,该建设承包的合同价格是以公允价格为依据并通过议标的方式确定。该等定价主要参考了市场价格和相关电站实际情况、开发成本等因素,具体而言:

丰宁顺琦与江苏鼎阳诸暨分公司签署的EPC总承包合同中,约定EPC合同单价6.5元/W,合同价款综合考虑光伏设备的采购、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等,约定承包范围为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等义务。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于2017年9月29日经露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0月16日经露笑科技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市场价格与市场单价对比情况

上述和鼎阳电力诸暨分公司的关联交易6.5元/W的价格与同类交易的单价基本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与丰宁顺琦的关联交易占2018年光伏行业的41.81%,具有较大份额,但占公司总销售额的比例为13.86%,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10、年报显示,你公司与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丰宁满族自治县顺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存在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主要为EPC建设。请说明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及审议程序的合规性。

回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丰宁满族自治县顺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从事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并不从事电站建设相关业务,将电站建设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委托给EPC总包商负责组织实施,能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消耗,并运用EPC总包商的管理经验为标的公司创造更多效益。

江苏鼎阳系露笑科技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EPC和光伏发电业务,在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中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建设经验,顺宇股份与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能够充分利用其综合实力,做好项目建设。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光伏行业产业链的协同优势,充分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各项建设资源和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2017年顺宇股份下属丰宁满族自治县顺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与江苏鼎阳诸暨分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充分利用光伏产业链的上下游协同效应。

综上所述,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顺宇股份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和有效的业务协同,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公允性分析。

顺宇股份和江苏鼎阳及诸暨分公司签署了相关的EPC协议,该建设承包的合同价格是以公允价格为依据并通过议标的方式确定。该等定价主要参考了市场价格和相关电站实际情况、开发成本等因素,具体而言:

1、丰宁顺琦与江苏鼎阳诸暨分公司签署的EPC总承包合同中,约定EPC合同单价6.5元/W,合同价款综合考虑光伏设备的采购、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措施费、规费和税金等,约定承包范围为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等义务。

2、报告期内,市场价格与市场单价对比情况

上述和鼎阳电力诸暨分公司的关联交易6.5元/W的价格与同类交易的单价基本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于2017年9月29日经露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0月16日经经露笑科技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2018年10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其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你公司以1元收购控股股东露笑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浙江露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卡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卡锐”)65%股权,并实缴出资1,950万元。

(1)请补充披露上述交易的具体目的,与你公司其他业务的协同性,浙江卡锐其他股东方的出资到位情况。

(2)浙江卡锐报告期内的具体经营情况和业绩表现,你公司投资亏损-78万元与预计收益2,000万元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

回复:

一、交易的具体目的

公司收购浙江卡锐机械有限公司的目的在于完善公司产业结构,公司将结合浙江露笑电子线材与浙江露通机电有限公司多年生产经验提升公司实体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浙江卡锐各股东方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各股东按浙江卡锐公司筹建进度逐步投入资金,各方基本按出资比例同比例投入。

三、 浙江卡锐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

2018年浙江卡锐公司尚处于筹建期,厂房装修、设备安装等正进行,尚未投产,无销售收入,产生的78.68万元的亏损,主要是筹建期的日常业务支出。

1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亿元,同比下降6.93%,实现净利润-9.73亿元,同比下降41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11.12亿元,同比下降482.9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亿元,同比增长113.62%。请你公司结合漆包线、机电、蓝宝石、新能源汽车等业务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业务开展情况和报告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经营性现金流等因素的变化情况,说明你公司在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滑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实现大额净流入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各板块业务开展情况

(一)漆包线业务

主要是铜、铝芯漆包线产品。2018年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价格总体面趋势是振幅相对稳定,有利企业销售发展,通过公司前几年对产品结构优化、降低成本、控制 固定资产支出、加强新技术应用、提升产品质量、加大环保投入等级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产品质量得到国外客户的认可。2018年度公司漆包线业务销售金额增长 3.25%,继续位列漆包线行业前列。

(二)机电业务

主要包括节能电机、涡轮增压器等机电产品。节能电机主要包括无刷电 机、步进电机等,主要应用在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安防设备等领域公司 2018年机电产品销售额增长28.96%。

(三)新能源汽车业务

因新能源汽车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变化,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行业整理不景气,公司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及三电销售下降明显,销售额下降86.48%。

(四)光伏行业

自2017年开始,公司致力于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新能源光伏业务在2018年度实现销售收入9.8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89%。

二、主要经济指标变动如下表

单位:万元

1、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93%,主要原因为: 因新能源汽车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变化,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行业整理不景气,导致新能源业务总体下降5.02亿

2、2018 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415.58%,主要原因为:

由于整体经济环境影响,传统行业、新能源业务、光伏行业等产业毛利率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浮,管理成本以及融资成本也趋于增长,尤其是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金额为11.92亿元,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原因如下:

(1)因新能源汽车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变化,2018 年度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不 景气,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正昀”), 浙江中科正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正方”),顺通新能源汽车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通公司”)影响较大,导致了上海正昀等公司的业绩出 现下滑,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上海正昀和中科正方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顺通公司的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2)受 2018 年宏观经济形势及国内光伏“531”新政等因素影响,光伏产业链的整体需求下降,光伏各环节产品价格从 6 月起出现了快速下降,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业务拓展受限,应收款项回款较慢,企业经营受到较大影响,结合对江苏鼎阳的商誉减值测试,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3)本年商誉计提减值金额为5.70亿,长期应收款本年追加计提减值金额为4.12亿元。

3、2018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降482.93%,主要原因是: 公司净利润下降415.58%,非经常性损益由1803.48万增加到13863.87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由于江苏鼎阳和上海正昀业绩对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94亿元引起。

4、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涨113.26%,主要原因 为:

(1)因2018年资金偏紧,增加应收票据的背书贴现,加快了票据变现,仅应收票据的减少就影响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7亿元。

(2)受 2018 年宏观经济形势及国内光伏“531”新政等因素影响,光伏产业链的整体需求下降,光伏各环节产品价格从 6 月起出现了快速下降,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业务拓展受限,工程施工及存货备货减少,同时,由于2017年新并购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且EPC 电站一般情况下需垫资建造,使得部分在2017年完工的电站已在2018年收款,影响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30亿元。而上年同期为净流出状态。

(3)2017年度顺通新能源公司、上海正昀等公司业务增长较快,经营资金垫付较多。2018年度虽然业务下滑,但随着以前年度货款的回收,经营资金也在回笼。与2017年相比,影响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三、净利润下滑,经营性流量增加的原因

(一)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关系如下:

(二)2018年净利润亏损9.73亿元,而经营性现金流量为1.37亿元的主要原因有:1、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2、经营性应收的增加及经营性应付的减少;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存货的减少,5、财务费用。

1、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净利润不影响经营性现金流2018年11.92亿元资产减值损失,导致两者之间在2018年度有11.92亿元的背离。

2、经营性应收的增加及经营性应付的减少等经营性往来信用资金占用会导致现金流入前后波动,从而影响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的一致性,2018年产生的影响有2.71亿元。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没有实现处置兑现前会产生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背离,2018年度确认了1.89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而没有产生经营性现金流。

4、降低库存,存货变现有利于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2018年度存货减少了1.44亿元,增加了1.44亿元的经营性现金流入。

5、财务费用影响利润,但一般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2018年度财务费用1.17亿元,影响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相差1.17亿元。

13、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286.95万元,同比增长84.78%,全部为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1)请说明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相比2017年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

(2)请补充披露主要政府补助收到的时间,并说明上述政府补助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如是,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情况。

回复:

一、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比2017年增同比增长幅度大,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江苏鼎阳绿能有限公司的税收优惠按照政府补助形式奖励,2018年度收到该政府补助571.94万元,江苏鼎阳绿能有限公司享受该项政府补助的原因是该公司在2017年度经营业绩及税收较以前年度大幅度增长,而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按政策给的政府补助。

二、主要的政府补助收到时间如下

三、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最大一笔是5,719,424.00元,占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5%,占净资产的0.22%;全年累计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占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占净资产的0.51%;对公司的资产、权益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在年度报告中统一披露符合上市公司披露要求。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