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帆先生通知,张帆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57万股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出质人:张帆
质权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质押时间:2019年6月5日
质押股份数量: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2、质押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
质押期限:自被担保方债务履行期限起始开始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此次质押系张帆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做出的股票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主合同为《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与《差额补足合同》,主合同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融资需求,由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张帆分别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3、截至本公告日,张帆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1,989.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8.22%,其中被质押的股份累计1,543万股,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 7.02%,占公司总股本的3.38%。
二、 股份质押的目的
为确保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履行其在《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项下的股票收益权回购义务以及张帆履行其在《差额补足合同》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三、 资金偿还能力
张帆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 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本次质押期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张帆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