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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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2019-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 编号:临2019-076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99 元/股,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股票面值。市场和投资者都比较关注,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之(五)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6条的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向好,重组工作良序进行。地产板块各个项目手续业务正在办理中;医疗板块方面医院经营正常,理事会改选完毕,公司派驻4名理事占多数席位,经全数表决通过,推选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为重医附三院理事会理事长,为医疗板块重组奠定了良好基础;金融板块正在与各债权人积极沟通中,稳步推进公司债务重组工作;同时,公司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全力追赃挽损,通过发函、问询等多种方式,了解案件及追赃进展;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

为进一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董事蔡惠丽女士、董事莘雷先生、财务总监郭洋先生,不以获利为目的,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已于2019年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19-073),相关内容详见上述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各增持主体累计增持金额已过半,其中三位增持主体已实施完成,以实际行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 编号:临2019-077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锐民合”)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18)京03执9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华业资本、国锐民合、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的(2018)京03执992号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已冻结国锐民合在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的映雪吴钩18号私募基金中全部份额,冻结期限为2019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协助执行下列项目:

1、在上述冻结期间,不得转让国锐民合在上述基金内的投资份额,并将该基金中取得的投资收益汇入法院账号,在冻结期间若上述基金发生清算,将本金及收益汇入法院账号。

2、协助提供“映雪吴钩18号私募基金”的合伙人协议,投资协议等披露该基金投资信息的文件,并说明该基金投资情况。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分析

上述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