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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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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20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从登召集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19年6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设年产1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经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氨纶”)作为共同借款人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申请总额38,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贷款期限1年。公司为该贷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5日

1、注册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杨从登

3、注册资本:657,029,532.63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氨纶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应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状况:

重庆氨纶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重庆氨纶资产总额 283,904.41万元,负债总额98,755.11万元,净资产185,149.30万元,营业收入230,024.80万元,利润总额387,87.32万元,净利润33,939.27万元。

重庆氨纶截至2019年03月31日,重庆氨纶资产总额 294,349.88万元,负债总额100,359.41万元,净资产193,990.47万元,营业收入为68,630.29万元,利润总额10,401.38万元,净利润8,841.17万元。

6、与公司关联关系:重庆氨纶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重庆氨纶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还款

2、贷款金额合计: 38000万元人民币

3、贷款用途:用于年产1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建设

4、贷款期限:1年

5、提款期:自贷款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

6、贷款利率:第一笔贷款的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以内(含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四、董事会意见

1、上述贷款事项,主要用于补充重庆氨纶的项目建设资金,是保障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重庆氨纶是公司为实施做大做强主业战略而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1.32%股权。通过项目可行性分析与论证,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认为项目投产后行业前景较好,公司偿债能力强,预期收益较好,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为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公司及重庆氨纶与拟融资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4、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氨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系为建设年产1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的需求,有利于其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方案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0,38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41%,已实际担保发生86,3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0%。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22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暨投资者交流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27日-2019年6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15:00 至2019年6月28日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议案“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特别决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分别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7日、2019年4月24日在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编:325200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 真:0577-65537858

联系人:陈章良、李亿伦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投资者交流会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

2、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

3、公司拟参会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预约方式:参会投资者于2019年6月26日14:00-17:30通过电话、传真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

联系人:陈章良、李亿伦

电话:0577-65178053

传真:0577-65537858

5、注意事项:

(1)证明文件:参与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和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参会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64”,投票简称为“华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不涉及累积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不涉及累积投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23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新材”)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26日起停牌, 2019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并于2019年4月10日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6日、4月2日、4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 4 月 10 日、5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现将本次交易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有序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3、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