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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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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余政储出(2019)21号地块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9-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余政储出(2019)21号地块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作事项概述

2019年6月10日,为发挥各自优势,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筹公司”或“甲方”)与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耀房产”或“乙方”)、杭州星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瀚咨询”或“丙方”)签订《余政储出(2019)21号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丙方于2019年5月9日竞得余政储出【2019】21号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目标地块唯一开发主体。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甲方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取得乙方所持丙方部分股权,增资扩股完成后甲乙双方分别直接持有丙方50%、50%的股权(以下简称“最终股权比例”),并通过丙方间接共同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甲乙双方按最终股权比例对项目公司及目标地块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已获总经理审批同意,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星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大道518号兴耀大厦1101室

3、成立日期:2018年4月9日

4、法定代表人:黄东良

5、注册资本:50万元

6、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品牌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企业管理咨询。

7、股东情况:本次增资扩股前,星瀚咨询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兴耀房产持有其100%股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星瀚咨询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滨筹公司和兴耀房产分别持有其50%和50%的股权。

双方将通过项目公司开展合作,项目公司名称为杭州星滨置业有限公司,作为目标地块唯一开发主体。该地块项目位于杭州余杭区,东至迎宾路、南至望梅路、西至新丰路、北至文闲街。土地面积为62711㎡,计容规划建筑面积为175590.8㎡,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商务办公综合用地。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18号兴耀大厦9层

3、成立日期:1999年6月7日

4、法定代表人:黄东良

5、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10000万元,杭州兴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公司与兴耀房产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概述

双方将根据同股同投、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原则开展项目合作;对于项目所需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启动资金,由甲乙双方按最终股权比例以借款的形式向丙方或项目公司同时、对等投入;项目公司由甲方合并财务报表,乙方应予全力配合;目标项目由甲乙双方联合操盘,项目开发整体纳入滨江集团项目管理体系,采用甲方项目管理规范和标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土地储备计容建筑面积175590.8平方米,通过并购方式获取项目,进一步增加土地储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与兴耀房产将本着同股同投、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原则,合作开发余政储出(2019)21号地块项目,力争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

六、备查文件

1、余政储出(2019)21号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将根据项目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子公司的融资需由股东方提供担保。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证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27亿元,担保额度的具体分配如下: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详情请见公司2019-063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在项目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时,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3.00亿元,具体如下: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详情请见公司2019-064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融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8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滨融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9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2019-065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2019-066号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将根据项目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子公司的融资需由股东方提供担保。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证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2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期间: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至2020年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2、本次新增27亿元担保额度的具体分配如下:

3、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4、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5、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

6、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滨江房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07月24日

住所: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2、公司名称:杭州滨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9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1972室

法定代表人:张洪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其5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3、公司名称:杭州星滨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7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汀兰街253-9-1078室

法定代表人:商利刚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公司及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其5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控股子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27亿元,系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子公司各项目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122,6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5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在项目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时,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1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期间: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2、本次新增13亿元担保额度的具体分配如下: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作为参股公司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

5、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天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555号谷丰大厦13楼1352室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卢坚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20%和8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建筑装潢及施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园林绿化工程,酒店管理,会务服务;批发、零售: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2、公司名称:杭州滨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3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街道浜河部落3号楼423室

法定代表人:张旭忠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公司间接持有其33%股权,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34%股权,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33%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3、金华【2019】11号地块及温岭市XQ040108地块为公司2019年新取得地块项目,项目公司尚未成立。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披露项目公司的相关信息。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系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各参股公司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参股公司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122,6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5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一06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融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8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滨融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9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二)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滨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5月9日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1972室

4、法定代表人:张洪力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与公司关联关系:滨融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杭政储出[2019]12号上城区望江单元SC0402-R21-08地块项目的开发主体,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间接持有其50%的股权,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另间接持有其50%的股权。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不超过19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滨融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推进项目开发,促进滨融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滨融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122,6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5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19-06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 年6月10日召开,会议决议于 2019年6月26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25日一2019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15:00至2019年6月26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上述议案均为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6月24日、25日(9:00-11:30, 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6月25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一86987771

传 真:0571一86987779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