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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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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06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1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七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提供并分配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为统筹安排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融资活动,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供应链金融等)提供担保,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下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经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7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9年度提供并分配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06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提供并分配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6月10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提供并分配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7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发挥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满足各级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融资业务提供信用担保。经初步测算,公司2019年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70亿元,各子公司具体额度如下表:

注:本表中的担保额度为对该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各级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为准,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有效期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并分配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获得担保额度的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相关银行和金融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以各级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为准,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经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公司董事会同意将7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9.39亿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3.04%;实际担保余额为9.1311亿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7.16%,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附表:获得担保额度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元

■■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06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9年6月20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一层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提供并分配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何巧女女士现持有公司38.39%的股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身份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划》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且有明确议题;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增加临时议案后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20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6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一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4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6月14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8年董事会报告》;

3、《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18年财务报告》;

5、《2018年监事会报告》;

6、《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提供并分配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第1-4、6-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19年4月22日、2019年6月1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19年4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6-9项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第6项议案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9年6月17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8: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6月17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证券发展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夏可钦、陈旺

2、联系电话:010-59388886

3、联系邮件:orientlandscape@163.com

4、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一层。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9年6月1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