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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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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9-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86 股票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8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19】0624号《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接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经核实,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4个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7.14亿元、5.18亿元、2.28亿元和5.01亿元,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亿元、-1.05亿元、-1.02亿元和-16.47亿元。期初和各季度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6.54亿元、94.04亿元、97.43亿元、96.39亿元和88.10亿元。公司报告期内后3个季度的收入、利润变动较大,但存货规模变动较小。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各季度销售前10名客户名称、与公司和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销售商品类别(黄金、翡翠原石、翡翠成品)、销售金额和款项结算情况;(2)报告期内各季度采购前10名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和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采购商品类别(黄金、翡翠原石、翡翠成品)、采购金额和款项结算情况;(3)报告期内各季度各类存货(黄金、翡翠原石、翡翠成品)变动情况,包括采购数量、采购金额、供应商名称及关联关系,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客户名称及关联关系,以及各季度期初和期末各类存货的数量和金额;(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翡翠原石存货数量、采购成本、账面价值及采购年份;(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处于受限状态的各类存货数量、采购成本、具体受限状态及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报告期内各季度销售前10名客户明细如下:

上述客户中,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42.20%的股权,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关联方,除此之外,上述客户与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

(2)报告期内各季度采购前10名供应商明细如下:

上述客户与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

(3)报告期内各季度各类存货变动情况如下: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公司报告期销售客户如下:

■■

公司报告期采购客户如下:

上述客户中,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持有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42.20%的股权,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关联方,除此之外,上述客户与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翡翠原石存货数量、账面价值及采购年份如下:

(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各类受限的存货如下:

2.年报披露,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67亿元,同比减少68.08%,收入变动的原因主要为账户冻结、经营环境限制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年同期前10大收入账户及收入金额,报告期内相关账户被冻结的时间及冻结原因;(2)报告期内前10大收入账户及目前的状态、账户资金余额;(3)具体说明账户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以及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及效果。

回复:

(1)上年同期前10大收入账户及收入金额,报告期内相关账户被冻结的时间及冻结原因如下:

(2)报告期内前10大收入账户及目前的状态、账户资金余额

(3)具体说明账户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以及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及效果

报告期内前十大收入账户中有两个账户被冻结,其余八个账户仍在正常使用状态。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公司位于深圳地区的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钰珠宝”)的部分银行账户,上述账户被冻结,对公司该子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但是,深圳地区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不影响公司在其他地区进行正常贸易经营。目前公司在云南、北京、江苏等地的业务仍在正常开展中,公司仍可通过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经营收支各类业务款项,能有效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

对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均在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力争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公司有能力、有信心化解可能的风险。鉴于目前公司存在的债务以及因债务逾期导致的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一系列问题,公司一方面正在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同时抓紧推进通过引入有能力的重整方及大股东股权让渡等方式对公司进行重整;另外一方面公司拟将剥离与珠宝玉石主业不相关的资产,以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主营业务,降低公司的财务负担,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3.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翡翠原石实现营业收入5.56亿元,同比下降5.19%,毛利率61.11%,同比减少5.56个百分点;翡翠成品实现营业收入6.92亿元,同比下降49.19%,毛利率-72.04%,同比减少98.22个百分点;黄金金条及饰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69亿元,同比下降76.97%,毛利率0.80%,同比减少1.47个百分点。公司前期公告,管理层拟对深圳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的30.78亿元翡翠成品按照4%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1.2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翡翠原石销售客户、各客户销售金额及毛利率;(2)报告期内翡翠成品销售客户、各客户销售金额及毛利率;(3)报告期内黄金金条及饰品销售客户、各客户销售金额及毛利率;(4)结合翡翠成品毛利率为-72.04%的情况,说明该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因各客户的销售毛利率涉及到公司商业机密,不便披露,其他信息披露如下:

(1)报告期内翡翠原石销售客户、各客户销售金额如下:

(2)报告期内翡翠成品销售客户、各客户销售金额如下:

(3)报告期内黄金金条及饰品销售客户、各客户销售金额如下:

(4)结合翡翠成品毛利率为-72.04%的情况,说明该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月集中挑选并清仓处理了一批款式陈旧、档次较低、市场价值下降的翡翠成品,产生亏损6.5亿元。鉴于该批翡翠成品出现减值,公司在金钰珠宝剩余的存货中随机选取了418 件账面价值230,661,854.29 元的翡翠成品进行减值测试。云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专家组现场核查了公司在昆明、腾冲、北京和深圳四地货品库存放的翡翠成品,对其账面价值进行了核查。根据专家组出具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库存翡翠原料和成品价值评估报告》,专家组认定大部分翡翠成品(约占总数90%左右)的当下翡翠市场价值略高于账面价值,少量翡翠成品(约占总数10%左右)价值有升有降。经专家组对该部分样本逐个进行评估,发现部分翡翠成品存在减值,减值总金额为7,985,980.29 元,占样本账面价值比例为 3.46%。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金钰珠宝的翡翠成品按照4%计提减值准备。金钰珠宝的翡翠成品账面价值为3,077,933,085.90元,需要计提减值准备123,117,323.44 元。

综上所述,虽然2018年度翡翠成品整体毛利率为-72.04%,但大部分翡翠成品的当期翡翠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且2019年一季度翡翠成品整体毛利率为35%。因此该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是合适的。

4.年报披露,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翡翠行业产业链的缔造者和整合者,定位为围绕金融产业打造珠宝产业综合性平台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商。请公司补充披露:(1)翡翠行业产业链的具体构成,公司从事的具体环节和经营模式,并说明公司除转卖翡翠原石和成品外的收入来源和金额;(2)公司从事的金融产业具体经营模式和营业收入金额,说明相关披露是否准确。

回复:

(1)翡翠行业的产业链具体由以下几个环节构成:原石采掘、原料购销、创意设计、加工制造、批发销售、终端零售。公司目前从事的是原料购销、批发销售及终端销售。公司经营模式主要有自营模式及联营模式。其中,自营模式:公司采用租赁或者购买方式取得经营场所,公司自营模式可细分为批发模式及零售模式;联营模式:公司与北京珠宝中心联营,在北京珠宝中心商场中设立专柜进行销售。

翡翠行业产业链中,公司除翡翠原石和成品销售外,没有其他业务收入。

(2)公司定位为围绕珠宝产业打造以产业金融服务平台为纽带的珠宝翡翠产业链综合服务商。此意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利用东方金钰小贷公司及公司自身的融资便利为上下游供应商和销售客户提供往来资金便利,克服以中小型公司为主的珠宝公司的融资困难,打通产业链各环节,而非指公司从事金融产业服务。小贷公司营业收入为12,420,573.21元。

二、承诺履行情况

5.年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存货中的翡翠原石未来发生实质性减值,将针对出现减值的翡翠原石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截至2014年6月30日账面净值的差额给予现金补偿。请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2014年6月30日存货中的翡翠原石数量及账面净值;(2)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翡翠原石存货的剩余数量及账面净值。

回复:

(1)截至2014年6月30日存货中的翡翠原石数量为425块,账面净值为1,702,250,889.89元;(2)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翡翠原石存货的剩余数量为329块,账面净值为1,118,261,735.08元。2014年6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共销售96块,整体平均销售毛利率为64.37%,且每块原石销售毛利率均高于26%。云南省宝协专家组实地查看了公司昆明、腾冲、北京和深圳四地货品库存放的780块翡翠原料(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的翡翠原料),对该批翡翠原料账面价值和数量清单逐一进行了查实,认定该批次翡翠原料数量与账面相符,大部分原料实物的当下翡翠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部分原料种、水、色表现特点突出,升值空间较大,少量翡翠原料与当下翡翠市场价值相符。专家组认定该批次翡翠原料在2018年12月31日当期价值符合当前市场价值。综上所述,截至2014年6月30日存货中的翡翠原石至今未发生实质性减值。

6.年报披露,公司董事长赵宁承诺,凡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东方金钰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的,若因增持东方金钰股票产生的亏损,由其本人予以全额补偿。请公司补充披露:(1)员工实际买入并持有东方金钰股票的人数、买入均价、买入金额、持有期限;(2)董事长赵宁对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回复: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在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9日期间购买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董事长赵宁先生对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根据董事长赵宁先生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规定,因增持产生的亏损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在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期间净买入的公司股票,其在2018年6月9日后仍持的,且不属于卖出后再买入的情形,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价格低于购买期间股票买入均价,则赵宁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为:补偿金额=(购买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计算亏损日收盘价)*购买期间净买入公司股票数量。计算亏损日指自增持期间届满后的次日(2017年6月9日)起算12个月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6月11日,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整,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9日起停牌,此日公司属于重大事项停牌期间,计算亏损日期相应顺延至2018年11月2日。

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同时,部分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截至目前,公司董事长赵宁先生暂时无法立即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就上述问题,承诺人赵宁先生已与被承诺人就差额补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共识:根据该倡议书的内容,凡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的,若因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由承诺人赵宁先生予以全额补偿,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

三、财务信息披露及其他

7.年报披露,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系公司债务违约导致的诉讼事项尚未最终裁决,会计师无法对财务费用、预计负债等相关科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合理保证,同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尚无最终结论。年审会计师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请年审会计师结合无法对财务费用、预计负债等相关科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合理保证的情况,说明“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重大且具有广泛性,以及判断依据。

回复:

公司2018年度发生多起债务到期无法偿还的违约情形,虽然公司已经对逾期债务根据合同计提了相应的利息及罚息支出,但年审会计师就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以及潜在的或未来将进行的诉讼、仲裁涉及到的罚息、违约金等支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重大的,但该事项仅影响财务费用、预计负债等特定科目,因此不具有广泛性。

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重大的,但该立案调查尚无最终结论,年审会计师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8.年报披露,年审会计师对公司的存货实施了监盘程序,检查库存商品的数量及状况,获取了公司珠宝玉石资产的估值报告,根据黄金交易所的收盘价对黄金类存货的跌价准备进行了复核,并评估了同类产品的历史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请公司补充披露:(1)存货期末盘点的具体实施过程,说明公司库存商品的数量和状况;(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被查封或冻结的种类、数量和金额,并说明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如何考虑相关资产受限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回复:

(1)期末由公司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共同对公司的存货实施了实地盘点,对于公司能直接控制的存货由公司直接盘点,会计师同时进行监盘;对于因质押或抵押无法盘点的存货,年审会计师获取了公司存货抵押或质押协议并进行了函证,监盘过程中会计师核对了原石编号与照片,并核对了成品产品的编号。经盘点查实,公司存货的实际数量和账面数量相符,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负责人分别在盘点表上签字。由于盘点日不是资产负债表日,会计师根据期后的收发存记录进行了倒扎,具体盘点情况如下:

报告期末公司黄金、翡翠原石及成品的数量和状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各类受限的存货如下: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被查封或冻结的种类、数量和金额,并说明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如何考虑相关资产受限的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各类受限的存货如上所示。

针对翡翠成品,公司管理层选取了418件账面价值230,661,854.29元的翡翠成品进行减值测试,经外部专家对该部分样本逐个进行评估,发现部分存货存在减值,减值总金额为7,985,980.29元,占样本账面价值比例为3.46%,根据谨慎性原则,拟对金钰珠宝公司的翡翠成品按照4%计提减值准备。金钰珠宝公司的翡翠成品账面价值(包括受限资产价值)为3,077,933,085.90元,需要计提减值准备123,117,323.44元;

针对翡翠原石,公司对所有的原石(包括质押部分的原石)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减值;

针对黄金原材料及金条,公司根据账面成本与上海黄金交易所2018年12月31日的黄金收盘价比较,转回了部分减值准备。

上述所有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不受资产受限状态的影响。

9.年报披露,截至2018年末,公司发放贷款余额8.71亿元,全部已经逾期,计提减值914.7万元,会计师经抽样测试取得的证据能够支持公司管理层对贷款减值损失的估计和判断。请公司补充披露:(1)尚未清偿贷款的债务人、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贷款发放金额、回款情况、抵质押物及其可回收金额;(2)结合上述减值计提情况,说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回复:

(1)截至2018年末,公司发放贷款余额8.71亿元,全部已经逾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更正为2.18亿元,公司发放贷款情况如下:

■■

注:上述评估价值为专家组实地查看了公司在深圳、平洲、昆明、腾冲等四地货品库存放的该批客户质押原料及成品,根据当前翡翠市场价值变化趋势,经反复评估、测算得出的该批客户质押翡翠原料及成品在2018年12月31日当期价值。

上述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和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

(2)公司贷款的可回收金额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抵押物的价值,公司根据每个客户的抵押物价值评估金额与该客户的贷款余额进行比较,发现合计出现了1.69亿元的贷款减值损失,占贷款余额比例为19%,根据对抵押品可回收金额的评估,公司将发放的贷款划分为次级类,按照25%计提减值损失。

10.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6.20亿元,同比增长96.95%,计提坏账准备1.47亿元。其中,对自然人普日腊应收账款6,900万元,对自然人张国梅应收账款820万元,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2)上述个人客户具体业务往来情况,无法回款的具体原因,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

回复:

(1)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公司在期末集中处理了一批款式陈旧、档次较低、市场价值下降的翡翠成品,由于款项尚未到约定回款时间尚未收回,故大幅增加。

(2)张国梅为瑞丽市姐告宏宁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宁珠宝”)2018年新增客户,于2018年3月从宏宁珠宝购买4000万元翡翠原石,2018年3-5月回款3180万元,期末欠款820万元,至今未还。公司已与张国梅进行了沟通,并于2019年5月份通过书面发送催款函催收欠款或令其退还货物等方式向张国梅追索欠款。并且公司明确表示,若张国梅未在三个月内偿还欠款或退还该销售合同项下的等价货物,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其达成一致有效的还款协议,仍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协调中;

普日腊为宏宁珠宝老客户,2017年从宏宁珠宝购买15982.1万元翡翠原石,当年付清货款,期末无欠款,原属于公司信誉良好的客户。普日腊于2018年3月从宏宁珠宝购买6900万元翡翠原石,至今未回款。目前公司已与普日腊进行了沟通,并于2019年5月份通过书面发送催款函催收欠款或令其退还货物等方式向普日腊追索欠款。并且公司明确表示,若普日腊未在三个月内偿还欠款或退还该销售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其达成一致有效的还款协议,仍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协调中。

11.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026万元,同比增加15.19%,主要系往来款增加所致。但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均披露,往来款项期初余额9,211万元,期末余额541万元。同时,押金及保证金期末余额2,974万元,期初余额1,896万元。此外,公司2018年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12亿元,与2017年期初余额相同,与2017年期末余额3,158万元不同,审计报告同样如此。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应收款增加的具体原因,年报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2)押金及保证金增加并计提坏账的具体原因,是否涉及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3)本年度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与上年度期初余额相同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自查是否存在其他类似情形,如是,请予以更正;(4)年审会计师对其他应收款项目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说明是否勤勉尽责。

回复:

(1)其他应收款期初的账面价值是2,626万,期末账面价值是3,026万,增加了对其他一些公司的应收款项,年报对期初余额的分类有误,已更正;

(2)押金及保证金期初金额应为2,863万元,期末为2,974万元,基本没有变化,年报对期初余额的分类有误,已更正;

(3)年报对期初余额的分类有误,已更正;

(4)其他应收款数据有误,已更正。

上述更正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修订版2)及临时公告2019-082。

12.年报披露,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1.25亿元,同比减少34.08%,主要系归还金融机构借款所致;应付利息期末余额5.11亿元,同比增加429.50%,主要系资金紧张未支付利息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3.39亿元,同比增加125.23%,主要系长期借款转入所致。此外,公司长期借款期末余额6.7亿元,应付债券期末余额7.4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情况,包括金融机构名称、借款日期、到期日、偿还日期;(2)截止目前,公司各项有息负债的债权人、负债余额、到期日、借款利率、抵质押物及账面金额、是否涉及诉讼。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报告期内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情况如下:

(下转1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