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6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募集期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投资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2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参与部分销售
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6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非港股通交易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两类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注:M为申购金额
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上述特定费率。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我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相关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费率优惠。
2、投资者在“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份额优惠后的具体费率如下:
■
注:1、M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2、本公司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两类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注:Y为持有期限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按照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计算;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自2019年6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与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A、B级份额(A级别代码:519999;B级代码:519998)(非直销渠道)、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 A类份额(A类代码:519991)、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519989)、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519985)、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519983)、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519979)、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519965)、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519949)、长信先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乐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非直销渠道)、长信低碳环保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消费精选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非直销渠道)、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双向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双向转换业务,若上述指定基金不在销售机构代销范围内的,则无法办理转换业务。转换规则及具体可转换基金的范围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若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情形的,则互相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5.2.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5.2.2.1本基金与非货币型基金之间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5.2.2.2本基金转至货币基金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货币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补差费为零)
5.2.2.3货币基金转至本基金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将货币基金转换至本基金的,暂不收取转换补差费(招商银行网上支付渠道除外),本公司恢复收取转换补差费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5.2.3本基金日常转换最低份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办理转换业务,单笔转换起点份额为1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办理转换业务,最低转换起点份额以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定期定额申购、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为200元,定期不定额申购最低设定标准金额为500元。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以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6.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上述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及各代销机构。
本基金上述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定期定额转换、定期不定额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7.1.2.1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1.2.2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1.2.3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业务。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公司将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9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上述资料。
2、经本公司与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本基金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开展的相关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3、经本公司与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本基金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开展的相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4、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需要另行暂停本基金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或者本基金的主要证券市场由于不可抗力或相关规定而临时休市,本基金的交易时间请以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媒体发布的另行公告为准。
5、本公司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7、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8、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2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6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9年6月14日起(含2019年6月14日)对长信合利混合(交易代码:A类005305,C类005306)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合利混合的金额不超过1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长信合利混合的金额超过10万元,则1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万元金额的部分本公司将有权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合利混合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部分本公司将有权确认失败。
2.2在长信合利混合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长信合利混合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长信合利混合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2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增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
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6月14日起,中泰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代销、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范围、代码等情况
■
二、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9年6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中泰证券申购、定投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以中泰证券官方公示为准。
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针对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不包括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
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原申购费率,以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为准。
三、其他与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一)转换业务办理场所和时间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泰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可转换的基金范围以中泰证券公示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二)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三)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可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六)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00份。
(七)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旗下后端基金均处于暂停申购与转换入状态,本公司暂不改变旗下后端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费用计算规则,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若上述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业务)等情形的,则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中泰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定投与转换等业务应遵循中泰证券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中泰证券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站:www.zts.com.cn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