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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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9-77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9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义龙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沈夕林为建设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3票

董事会任命沈夕林为公司建设总监,沈夕林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沈夕林先生简历见附件。

董事王伟投弃权票,理由:公司未提供新设立建设总监职务的目的以及岗位职责的材料,无法判断合理性,故弃权。董事王海鸥投弃权票,理由:本人不了解该候选人过往工作表现,故无法对其是否能够胜任该职务发表意见。独立董事须峰投弃权票,理由:对候选人过往业绩不了解,无法判断其是否具备履职能力,因此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李满生技术总监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3 票

董事会免去李满生技术总监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满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王伟投弃权票,理由:免去技术总监但未有人接任,无法判断是否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故弃权。董事王海鸥投弃权票,理由:因李满生先生担任公司48家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现本人不了解李满生先生是否还具有未查清的相关事项,同时本议案也未对其担任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接替人选;故对本议案提弃权票。独立董事须峰投弃权票,理由:因李满生先生同时担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职务,无法判断他的离职是否会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9-78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及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沈夕林为建设总监的议案》及《关于免去李满生技术总监职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聘任建设总监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夕林先生为公司建设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沈夕林先生简历附后。

二、关于解聘技术总监

公司董事会同意免去李满生先生公司技术总监职务,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李满生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满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0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

附:

沈夕林个人简历

沈夕林,男,1972年6月出生,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国家一级建造师。1993年8月参加工作,在河南电力安装公司从事热控安装和技术工作,2001年11月一2006年12月在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任郑州市农网工程项目经理、多经龙珠公司副经理、商丘天龙公司电厂项目经理、平顶山计民线项目经理;2007年3月一2008年2月任浙江西子联合公司任工程部副部长兼柬埔寨热电EPC项目经理。2008年3月加入凯迪,先后担任山西关铝EPC项目副经理、安徽望江生物质电厂EPC项目经理、凯迪东北区域项目经理等职务,2014年8月至今担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沈夕林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沈夕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及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何威风关于聘任及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聘任及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沈夕林先生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任命沈夕林先生为公司建设总监。同意免去李满生先生技术总监职务。

2、公司董事会聘任及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合规。

二、独立董事王学军关于聘任及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人王学军,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询问和进一步了解沈夕林与李满生各自情况,作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聘任及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沈夕林先生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任命沈夕林先生为公司建设总监。同意免去李满生先生技术总监职务。

2、公司董事会聘任及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合规。

3、提请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尽快物色合适人员,担任技术总监。

三、独立董事须峰关于聘任及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人对《关于任命沈夕林为建设总监的议案》投出弃权票,理由如下:对候选人过往业绩不了解,无法判断其是否具备履职能力,因此弃权。

2、本人对《关于免去李满生技术总监职务的议案》投出弃权票,理由如下:因李满生先生同时担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职务,无法判断他的离职是否会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应根据董事会表决结果决定任免方案,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须峰 何威风 王学军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