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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公司预付账款截止2018年9月30日账面余额720,366,624.00,经过公司自查,发现账付款实际收入人名称入账面数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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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2018年12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中显示“公司与隆蕊塑胶公司、锐科塑料分别签订了金额分别为 1.5 亿元、2.5 亿元的《原材料代理采购合同》,采购对象均为显示屏、IC 及板卡等;以及公司与创辉达电子、锐科塑料分别签订了金额分别为 2.4 亿元、1.5 亿元的《委托代理进口合同》,采购对象为液晶仪表生产线设备。”但截至本问询回复之日,经核查,公司并未收到上述显示屏、IC 及板卡等原材料或液晶仪表生产线设备。
14、2018年末和2017年末,你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4.48亿元和4.65亿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61亿元和3732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36.12%和8.02%。
(1)结合行业情况、技术发展、市场形势、存货结构及价格走势等因素,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2017年增长的原因,并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存货及存货跌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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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止2017年12月31日存货及存货跌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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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年度变动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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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存货减少的主要原因 ,是由于2018年度公司对深圳索菱实业期末存货-库存商品中的呆滞品、销售退货按库龄(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100,310,766.76元。
呆滞品、销售退货产生的原因:公司客户从后装(经销商)转前装(整车厂)时产生的。公司2016年度以前主要终端客户是经销商、4S店,从2016年开始,销售终端客户以汽车整车厂为主,整厂的采购订货是依据车型要求公司同步研发生产,在车辆未出厂前安装于车内(量身定制),所以2016年及以前年度生产的产品一直无法销售出去。公司拟将在2019年对上述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进行处理。
对期末正常存货,公司按照产品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确定了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测试,依据公司部分存货存在的跌价迹象,并根据测算结果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及符合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
(2)请说明你公司期末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时对存货减值迹象进行判断的过程,并请会计师说明在审计过程中对存货减值迹象判断的准确性进行复核的具体程序。
回复:【会计师说明】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师政策: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
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期末按期存货账面百分比计提跌价准备,会计师在复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时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对期末存货进行盘点,抽盘比例90%以上,其中对呆滞品、销售退货、残次品进行全盘,发现上述存货库龄较长均在2-3年。经与相关管理人员沟通后,其介绍上述存货再次销售的可能性较低,同时处理后的残值也较低;因此会计师对上述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2)会计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内对公司的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按照产品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确定了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测试,依据公司部分存货存在的跌价迹象,并根据测算结果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存货的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准确。
15、报告期末,你公司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为8085万元,较2017年末增长48%。请结合你公司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被我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和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实现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未来实现利润的时间和程度、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日、预提费用的产生原因、预计负债计提事由等,说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是否充分。
回复:期末递延所税税资产账面余额8,805.00万元,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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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可持续经营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公司未来可持续经营的依据:
受诉讼事项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银行账号被冻结,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的影响,但索菱股份目前并非上市公司整体的利润来源企业,而主要利润来源子公司上海航盛、武汉英卡和上海三旗并未发生银行账户冻结、生产停滞的情况,不存在未来不可持续经营的情况。
未来五年合并范围内主要子公司的息税前利润预测表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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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还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根据行业发展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2019 年度加快市场拓展,优化产品结构升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加快资金回笼及筹融资工作,通过积极沟通、债权转让、发送函件、诉讼仲裁、等方式逐渐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将部分短期无法收回债权的项目转为公司运营资产,改善资金流动性,逐步清偿逾期债务,化解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一方面公司全力回笼资金,缓解运营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寻找其他融资渠道,并与债权人充分协商,逐步偿还欠款并解决借款逾期产生的帐户冻结等问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企业信用。主动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争取获得外部借款支持。
3)全力回笼资金,改善公司流动性。公司拟采取包括法律诉讼、通过行使质权等方式将部分短期无法收回债权的项目转为公司运营资产。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采取诉讼、和解等多种措施,争取在短期内了结公司涉诉案件,解决本公司“失信”问题,恢复正常融资渠道。
4)整合业务,加强管理。对公司投资失败或效益较低的业务进行业务和资产的重组,剥离、注销无实质性业务开展的子公司,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同时公司将对闲置资产的整理、盘活,充分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率,减少非必要费用的产生,以减轻对公司业绩的拖累。
5)严格控制成本。通过人员调整、岗位整合、严格支出,完善费用管理等方式严格控制成本。
6)积极寻找并购重组机会。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寻找并购重组机会,力争早日将优质资产或业务引入公司。
(2)合并范围内公司将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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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提费用的产生原因、预计负债计提事由是依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的未决诉讼及担保事项的预估费用。上述预提费用、预计负债未在2018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将在重述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进行更正调整。
16、报告期末,你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6.05亿元,较2017年增长45%。
(1)请结合大额其他应付的性质、用途,说明其增长原因;
回复: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2017年增长45%,增长原因是2018年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其账面应收账款-深圳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向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质押借款200,000,000.00 元,深圳索菱实业收到款后通过预付账款支付给隆蕊塑胶、江海区创辉达、中山市古镇锐科塑料五金电器厂等公司。
(2)请说明对于深圳市隆蕊塑胶电子有限公司、中山市创辉达电子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你公司同时存在大额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会计师对2018年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期末同时挂账进行合并抵销时,审计调整未全部抵销,有以下明细存在双方同时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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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双方同时挂账,未按抵销后净额披露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将于进一步核查后予以更正。
四、其他事项
17、报告期末,你公司涉及诉讼43起。请披露截至你公司回复问询函之日,你公司重大诉讼的最近进展情况。
回复: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我公司重大诉讼的最新进展如下:
1)、公司与深圳市美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车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2016年1月5日, 深圳市美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赛达”)、深圳市车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友互联”)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粤03民初53号)。诉讼理由为: 何某、陈某、邹某、肖某等人曾在美赛达和车友互联任职,上述人员离职后与深圳广联赛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赛讯”) 及其关联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美赛达和车友互联认为广联赛讯利用上述离职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诉讼请求广联赛讯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9,900万元。公司因与广联赛讯签订《车联网产品战略合作协议》,并被委托生产存在争议的产品而被列为第二被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编号:2016-002)。
2016年1月7日,广联赛讯就上述诉讼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如贵司因该案中使用本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遭受到第三方的追诉或索赔而承担责任的经济损失,则本公司将向贵公司做出等额补偿。”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上述纠纷尚处于审理阶段。
2)、公司与美赛达、车友互联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2016 年1月5日,美赛达、车友互联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粤 03 民初 534 号)。诉讼理由为: 何某、陈某、邹某、肖某等人曾在美赛达和车友互联任职,上述人员离职后与广联赛讯及其关联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美赛达和车友互联认为广联赛讯利用上述离职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侵害其技术秘密, 诉讼请求广联赛讯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4,680万元。公司因与广联赛讯签订《车联网产品战略合作协议》,并被委托生产存在争议的产品而被列为第二被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编号:2016-026)。
2016年6月21日,广联赛讯就上述诉讼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如贵司因该案中使用本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遭受到第三方的追诉或索赔而承担责任的经济损失,则本公司将向贵公司做出等额补偿。”。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上述纠纷尚处于审理阶段。
3)、公司与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企业贷款纠纷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日受理了建华建材(中国)(以下简称“建华”)有限公司与公司企业贷款纠纷一案。诉讼理由:建华于 2018 年9月5日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合同约定由建华向公司提供借款,由公司向建华按约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约定协议所借款项专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开支。建华于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8日分三次向公司共计汇款 190000000 元。建华发现公司并未将所借款项按协议约定专用于日常经营开支,按协议约定建华有权要求公司提前归还借款。详见公司于2018 年 11 月 1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编号:2018-092)。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上述纠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调解书。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肖行亦、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仲裁案
2018 年12月10日,深圳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肖行亦、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仲裁案。涉案本金1亿元。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上述仲裁事项尚未开庭。
5)、中安百联与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进展
2017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安百联(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百联”)借款7500万元,期限12个月,利率为8%,由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018年9月10日,公司与中安百联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调解书》【(2018)京03民初635号】。
2018年10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裁定书》【(2018)京03执916号】。
2018年10月3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决定书》【(2018)京03执916号】,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期限为二年。
2018年10月3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2018)京03执916号】。
2018年11月30日,公司与中安百联达成和解,中安百联向法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解除。和解协议中约定还款计划如下(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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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肖行亦先生向公司出具《代偿协议书》肖行亦先生替代公司承担《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的应于2019年6月25日前按期向中安百联偿还的剩余的全部债务合计69,631,528.89元。
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收到《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以及《报告财产令》,因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先生未按约定的期限还款,中安百联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等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2018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暨公司将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删除和解除限制消费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2018年12月8日发布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86号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2019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9年1月17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5031万元。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上述诉讼事项尚未开庭。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公司的仲裁案
2018 年12月21号,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公司的仲裁案。涉案本金7706万元。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上述仲裁事项尚未开庭。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的仲裁案
深圳仲裁委员会2019年3月28日下发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的仲裁案的《仲裁通知书》。本仲裁案涉案本金8000万元。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新增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上述仲裁事项尚未开庭。
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年12月24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5000万元。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新增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上述诉讼事项已开庭,公司尚未收到判决,一审审理中。
10)、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案
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 [(2019)粤 03 执628 号]、《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等涉诉材料显示:上海摩山与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2018)京方圆执字第 0350 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上海摩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 206876712.33 元及利息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公司、广东索菱、肖行亦、叶玉娟的财产(以人民币 206876712.33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2019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18、报告期内,你公司累计有9名董事监事高管离职,目前你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均由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请结合你公司的内控鉴证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的相关情况说明以下事项:
(1)董监高频繁变动是否影响你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并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回复:董监高频繁变动势必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目前公司正在重新梳理组织架构,在不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下缩减人员编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对公司现有业务进行优化。
(2)你公司后续任命专职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计划和安排。
回复: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4月26日聘任新的财务总监,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正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19、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回复我部前期发出多份监管函件。请结合本次年报问询函的相关核查工作、会计师对你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情况和深圳证监局对你公司立案调查的最新进展,在回复本次年报问询函的同时回复前述监管函件。
回复: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893号)和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185 号)回复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上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2018】第893号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19】第185号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由于公司、年审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正在对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861 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 143 号)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公司将继续跟进上述情况,尽快完成贵部有关问询回复并按照要求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