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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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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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报告期子公司圣泰生物三期、四期建设项目已取得哈尔滨市呼兰区发展改革局出具的《哈尔滨市呼兰区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哈呼发改备案[2015]29号),该项目按照预定计划进度实施,土建工程已完成,相关设备已到场。但该项目电力增容4000KVA由当地政府负责配套,因政府电力工程款尚未到位,政府配电项目目前尚未实施,导致建设项目暂时无法进行设备联合调试,致使该项目未能如期竣工。预计将于2020年末,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GMP认证证书后,才能转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
b、报告期我公司母公司益生菌改造工程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目前正在协调药监部门进行GMP认证,由于尚未取得GMP认证证书,该工程暂时无法投入生产。待取得GMP认证证书后转入固定资产投入生产使用。预计2019年上半年能取得GMP认证证书,转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
c、报告期我公司母公司桦树技改工程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相关设备已到场,正在进行项目联合调试验收。预计2019年完成工程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我公司不存在利用推迟转固而调节利润的情形,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
十三. 请补充披露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产品在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分地区营业收入占比情况、营业成本、毛利率以及较上期的变化情况。
答: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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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你公司报告期无形资产中的非专利技术增加4121万元,并显示为企业合并所致。请你公司说明相关无形资产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及计量依据。
答:
2018年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支付对价11,054.21万元,购买安阳市源首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在收购股权过程中,安阳市源首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专利及商标评估增值4,121万元,依据会计核算规定在合并报表中形成无形资产,计量依据为中铭评报字[2018]第007号资产评估报告之评估结果。无形资产为7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商标、2项药品文号及1项域名。具体内容见下表:
1.实用新型专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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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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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药品注册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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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域名情况
源首生物药业申报的域名共计1项,主要为公司网站,具体为www.yuanshoukang.com,该网站为2011年8月1日取得。
十五.报告期你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为1.31亿元。请你公司说明处置资产的名称、交易价格、资产账面价值、处置原因,并说明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
答:
a、报告期处置资产为母公司位于通化市江南老厂区相关资产,交易价格为1.95亿元人民币,该项资产账面净值5,417万元,处置原因系通化市政府对江南地块进行商业开发。
b、我公司母公司坐落于江南商业区中心位置,通化市政府拟对江南地块进行商业开发,该厂区也在商业开发范围当中。通化市区两级政府对该项目高度重视,经多次与我公司洽谈,2017年5月,我公司与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正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双方约定对地上建筑物、设备、管道沟槽、土地使用权合计补偿1.95亿元。我公司于2018年共计收到拆迁补偿款1.5亿元。报告期末,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尚欠我公司4,500万元补偿款。
c、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017年5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我公司与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及征收实施单位通化市城投房屋征收补偿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协议,上述单位征收本公司旧厂址吉林省通化市江南路100-1号上的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等,征收补偿总额为人民币1.95亿元。(详见2017年5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十六. 报告期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237万元。请你公司列示有关政府补助的发放方、收到时间、金额、项目内容以及计入当期损益的依据,并说明公司就除已披露的1350.96万元政府补助外的其他补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
答:
报告期我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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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递延收益摊销明细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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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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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我公司已披露的1,350.96万元政府补助外,收到的其他补助未达到披露标准。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