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19-06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闫奎兴先生、何忠华先生、党锡江先生、张天军先生、舒文波先生、徐鹏先生、胡建忠先生、孙宝安先生、杨远继先生、李晶女士、安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票919.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8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需归还股权激励股票借款本息和缴纳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税金,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窗口期不减持),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4.777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78%。若本次减持实施,其今年累计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闫奎兴先生、何忠华先生、党锡江先生、张天军先生、舒文波先生、徐鹏先生、胡建忠先生、孙宝安先生、杨远继先生、李晶女士、安民先生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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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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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天军先生、徐鹏先生过去12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经公司2019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安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民先生原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已于2018年12月18日减持股份3000股,剩余股份57000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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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