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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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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9-03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9年6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6名,实际表决6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修订〈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总裁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中公司名称表述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部分现行公司制度的条款如涉及本公司名称或简称的,均修订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或“东方明珠”。除修订公司名称之外,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建军女士、刘晓峰先生、张炜先生、陈雨人先生、钟璟女士、徐辉先生、黄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会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沈向洋先生、陈世敏先生、蒋耀先生、沈建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会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拟任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如下:

股东代表董事(拟任):王建军女士、刘晓峰先生、张炜先生、陈雨人先生、钟璟女士不在公司领薪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内部董事(拟任):徐辉先生、黄凯先生,按公司所任职务及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拟任):沈向洋先生、陈世敏先生、蒋耀先生、沈建光先生,每位每会计年度领取董事津贴人民币18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签订〈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2%股权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投”)与东方明珠双方协商一致,上海信投拟向东方明珠转让其持有的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线”)2%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信投将持有东方有线49%股权,东方明珠将持有东方有线51%股权。

双方同意,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将由双方根据目标股权的评估结果另行协商确定。双方应尽快推进并确定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加紧配合开展东方有线审计评估以及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等股权转让程序工作,力争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完成目标股权转让(即工商变更完成)。上述交易最终以国资审批结果为准。

上海信投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评估工作完成后确定交易最终定价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披露后续进展。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炜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十二、十三、十四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附:

王建军女士简历

王建军女士,中国国籍,1961年11月出生,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编辑。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0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0年9月任上海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3月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集团常务副总裁。2014年12月任上海广播电视台台长、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1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晓峰先生简历

刘晓峰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7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历任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上海久事公司法律顾问室企业法律顾问,上海申铁投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上海久事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经理(曾挂职任市国资委改革重组处副处长)、资产经营部经理,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久事置业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6年7月起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炜先生简历

张炜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11月出生,199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04年11月起先后任上海市广播影视信息网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副主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009年7月起先后兼任上海市文广局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处副处长、调研员、处长、电影处处长。2016年4月起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17年1月起公司更名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陈雨人先生简历

陈雨人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一级编辑。现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互联网节目中心主任。2015年12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上海新沪中学教师,上海长风中学教师,上海行知艺术师范学校教师,上海东方电视台节目中心编导、副主任,上海东方电视台音乐频道副总监(主持工作),上海电影集团公司东方电影频道总监,《每周广播电视》报社总编辑、总经理,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艺术人文中心主任,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艺术人文中心总监,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编室主任,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总编辑,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艺术总监。

钟璟女士简历

钟璟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2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现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99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上海有线电视台财务部、上海电视台计划财务部、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计划财务部担任成本管理员。2003年5月起历任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计划财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上海东方盛典传媒有限公司(筹建名,后正式名为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演艺中心总经理,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演艺中心总经理,上海文广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15年5月起先后兼任上海市演艺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演艺中心总经理、上海爱乐乐团团长、上海市演出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起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徐辉先生简历

徐辉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10月出生,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徐辉先生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历任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一东方绿舟主任、总经理,上海东方绿舟度假村总经理,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裁、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东方希杰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高级副总裁、文化娱乐旅游事业群党委书记、总裁、视频购物及电子商务事业群总裁。

黄凯先生简历

黄凯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4年5月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5年5月兼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记者站站长。2018年5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沈向洋先生简历

沈向洋先生,中国香港,1966年10月出生,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学院机器人专业博士学位。国际计算机协会院士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协会院士微软亚洲研究院创始人之一。

现任微软全球执行副总裁,主管微软技术与研发部门,并主要负责推动公司中长期总体技术战略、策略以及前瞻性研究与开发工作。他负责管理全球领先的计算机科学研究机构微软研究院,及其与微软全体工程师团队的整合。沈向洋博士同时还负责微软可信计算部门和技术策略部门的管理工作。曾任微软亚洲研究院院长兼首席科学家。2017年2月8日,沈向洋当选美国工程院院士。

2015年6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微软全球资深副总裁,微软亚洲研究院院长。

陈世敏先生简历

陈世敏先生,美国国籍,1958年7月出生,会计学博士,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案例中心主任,兼任赛晶电力电子集团(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银城国际控股(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信托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1月16日辞任)。海蓝控股(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31日辞任),2015年6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香港理工大学副教授、会计金融学院副主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MBA主任。曾在上海财经大学、香港岭南大学、美国克莱林大学(Clarion University)、美国路易斯安那大学(University of Louisiana)任教。

蒋耀先生简历

蒋耀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0月生,浙江东阳人,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科学和工程博士,1982年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曾在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习经济与行政管理课程。历任上海市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董事,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建光先生简历

沈建光先生,中国香港,1971年3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系学士,赫尔辛基大学(University of Helsinki) 经济学硕士及博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 经济系博士后。现任职务:京东数字科技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曾任欧洲央行资深经济学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芬兰央行经济学家及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全球和中国经济学家;曾任国际经合组织顾问和中国人民银行访问学者,是经合组织02年专著《中国和世界经济》作者之一;FT中文网、财经、财新、上海证券报和经济观察报等中文主流媒体专栏作家,经常受邀到彭博、路透、CNBC、NHK、CCTV、凤凰卫视采访;2011年度美国《机构投资者》A股分析师排名下经济与策略分类第一名;2011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CFV)年度机构首席经济学家称号;2011第一财经首席经济学家调研最佳预测排名第一名。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9-03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9年6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2018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选举滕俊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名选举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选举周忠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外部监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四、《关于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拟任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股东代表监事(拟任):滕俊杰先生,不在公司领薪亦不领取监事津贴;

职工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公司所任职务及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外部监事(拟任):周忠惠先生,每会计年度领取监事津贴人民币18万元(含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14日

附:

滕俊杰先生简历

滕俊杰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10月出生,1976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国家一级导演。现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上海电视台制作部摄像科副科长、文艺部编导,上海东方电视台节目部副主任、节目中心副主任、文艺部主任,上海卫星电视中心节目部主任,任上海电视台副台长期间先后兼任小荧星文化艺术学校校长、文艺节目中心主任、上海东方电视台文艺频道总监、主编、党总支副书记,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副总裁,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艺术总监,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周忠惠先生简历

周忠惠先生,中国国籍,1947年8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评估师协会咨询委员,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349)独立非执行董事,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52)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所证券代码:601601,联交所证券代码:02601)独立非执行董事,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香港鑫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证监会首席会计师,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吉祥航空(证券代码:603885)独立董事,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37)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9-03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在原章程第七章之后新增章程第八章 “党建工作”,内容如下: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设置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依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共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共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公司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纪委书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公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的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机制,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同时设立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五十二条 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确保党组织有工作条件、有办事经费 。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第一百五十四条 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及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党委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拟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百五十六条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第一百五十七条 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八条 落实监督责任,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第一百五十九条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及风险防控工作。

第一百六十条 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第一百六十二条 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章程后续章节及条款编号顺延。

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9-03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9-03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2018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9-03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2018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2019-03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2018年度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26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5.15%股份的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6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11)关于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6月26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新华路 160 号上海影城六楼第三放映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26日

至2019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27、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十五已经公司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议案十六至议案十八、议案二十、议案二十一、议案二十五、议案二十六已经公司2019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9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议案二已经公司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议案十九、议案二十二至议案二十四已经公司2019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9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4、16、17、18、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9-03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